公民韓寒的交通問題(第2/2頁)

作品:《雜的文:期待我們往日的靈魂附體

號碼

我國的《公路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造成公路損壞的,責任者應當及時報告公路管理機構,並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現場調查;第七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造成公路損壞,未報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八十五條第二款:對公路造成較大損害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後方得駛離。

車輛在公路上發生事故是難免的,其中很多事故會對公路造成損害。在車輛參加了保險的情況下,絕大多數駕駛人員都能夠及時撥打“122“報警,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但問題是當事人在撥打“122“報警的情況下,可能因為沒有履行《公路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義務,給交通主管部門打電話報告而因此遭到處罰。

“122“電話號碼全國統一,完全免費;公路管理機構卻沒有統一的報警電話號碼,一個外地司機在他地發生事故後如何向公路管理機構報告?經常有當事駕駛員因此被罰款。我們的很多交通監督的設定,很多是想了很多辦法挖個坑讓你往裡面跳的。

而且你撞了一些交通設施你就知道有多貴了,我相信你能用這個價格去外面買到五倍類似的東西。但是不讓,你就得賠給它。這就和你在五星酒店弄壞了東西賠償的道理是一樣的,這說明了我們已經具備了五星級的享受。

中國路不多,但世界上大部分的收費公路都在中國,連“國道“都是收費的。雖然我們買車交了購置稅、增值稅、關稅、消費稅、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甚至某地的牌照錢。我慶幸的是,我家門口那條路還沒有改成條高速公路,不然出門都要收費了。

盒飯

現在,高速公路為駕駛員提供了很多服務,比如建立了休息站。但這些高速公路的休息站物價極貴。我到上海的路上,在新泰休息站吃了一頓飯,20元一位,一共將近20個菜。遠遠看,餐廳上面的照片都是大閘蟹和紅燒肉,走近一看食物的實物,春意盎然,綠油油的,一點肉也沒見著。

除了吃飯,高速公路休息站裡的商場也都很貴,快和飛機場有一拼。按照我的經驗,在休息站的餐廳裡吃的東西,外面也就賣5塊錢,也就是說在休息站裡貴了4倍。難怪那些卡車司機都寧願吃泡麵。唯一比機場厚道的是吃完飯再出發的時候不用交休息站建設費,還有上廁所不用交錢。

最高法院院長在今年的兩會上表示,將解決因法律規定造成車禍喪生因為戶口不同而造成的賠償高低的問題。但這個問題到現在過了好長時間了,也沒有看到結果。我看到一則新聞,同一輛車因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兩人,賠償金額相差了一倍多:一個是四十萬,一個二十萬不到,原因是他們一個是城鎮戶口,另外一個是農村的。

一次我回老家的時候,一個老鄉被車撞死了,一家人非常悲傷,我打聽了才知道,原來他正辦城鎮戶口呢,還沒辦下來,就出車禍了,賠償的錢也打了折扣,真是想想就悲,悲上加悲。

我覺得,撞死城裡人撞死鄉下人價錢不一樣就只能證明我們這方面的制度太不合理,人的生命分三六九等,如何和諧社會?和諧社會,大家生命一樣貴。

賽車

老是有在大街上飆車的叫嚷著要和我比賽,我一概拒絕。我覺得任何車手都不應該在街上開快車。在賽道上你滑出去了,只是掃了一棵樹,如果你在路上,比如在三環路、建國門,你滑出去了,掃到的可能就是一片人。

街道飆車是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不就穿穿擋子嗎,也不能練習對車的控制,因為賽車就是將車在失控和不失控的邊緣進行控制的藝術,而飛街說穿了就是變變道鑽鑽擋的小兒科技術,沒有駕駛樂趣。

我小時候也在街上飆車,應該是北京最早的一批人,就沒輸過,覺得自己特牛。但我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後來去參加了正式的汽車比賽。這些飆車小孩的判斷力和車感都是不錯的,完全可以來參加正式的比賽。

我們車隊有polo杯的新手賽,全國拉力賽也提供租車服務,據我所知,憑藉他們的家境,這些都不算負擔。在空地上轉轉圈哪叫漂移?那叫狗咬尾巴,也叫浪費輪胎!拉力賽到了封閉高速的砂石路面,三米多寬的路,旁邊就是四五十米的垂直落差,車頭對著山壁漂移,那才開心。

我很討厭一些偽賽車愛好者,明明是自己沒心去做,就滿足於開車在街上矇混膽小女少年的,也請不要說的好像中國的比賽門檻有多高,多不接納自己於是選擇了飛街似的。要飛街,就痛痛快快飛,並大聲宣佈,我就是喜歡飆車飛街,不要打著中國賽車的名義。當然,如果能最後想明白,飛街危害又大,又不好玩,還是正規賽車好玩,那我相信他能成為好車手。來吧,說不定中國賽車的黑馬就在你們當中呢。

狗和車

今天回了老家去修摩托車,在馬路上看見一條狗被車撞了,暫時沒死,狗的主人將狗抱了回去。因為老要開車去各種地方,親眼目睹的車禍比較多。不算雙車事故,我大概一共親眼見過十次汽車撞到人或大狗,五五分成。

我發現在我目睹的駕駛員中,所有人下車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自己車傷成什麼樣了,至於狗的死活沒有人管。

報警

我是一個經常報警的人,而且都是確信眼前發生的事情自己無法幫忙的時候報的警,不過,出警速度和接線員的態度都讓我非常汗。

幾個月前在上海定西路買東西,眼前一人騎著摩托車就飛了出去,我就在那人邊上,過去初步檢查了一下確信那人是大腿骨折,但沒辦法確認腰椎是否有問題,就讓那人躺在原地,我撥了110,在電話裡說得很清楚是需要救護車的。在上海的鬧市區,110的摩托居然過了二十分鐘才到,警察看了一眼,再用對講機叫了救護車,等那人抬上救護車差不多已經摔了一個小時了。幸好只是骨折。我一個朋友在滬寧高速上救人,叫的救護車過了將近一個小時才到。以後要是有重傷的,還是直接說遺言比較靠譜。

幾年前,有一次我開車在路上發現一輛車翻到了河裡。當時是半夜,我不能確定這事是剛發生的還是早就發生的只是在等天亮再拖車,只好報了警,接線員問我在哪,我說我只是知道自己是在×××國道從××地到××地的當中,接線員問我是幾公里處,我哪知道是幾公里處啊,兩地隔開也就5公里,我就在路邊等著,只要來個巡邏車就能看見我了。但接線員明顯不耐煩了。

關於地點的問題,我已經被110奚落過很多次了,有時候晚上開車,發現要自殺的人或者地上有個大坑的,我真不知道這是哪,我只能儘量說到詳細,至少我知道這是某公路,但你老要問我是幾公里處我真的很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