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6章 廣告投放的策略(第1/2頁)

作品:《大時代之巔

一個5ooo粉絲的小博主,那在網際網路世界裡,真的只是一個很微小的碎片了。

影響力很弱。

可把成百上千上萬個小博主彙集起來,就會形成一個很強大的影響力。靠著這些網路上許許多多的碎片小博主,為雅虎每天1ooo條、2ooo條不重樣的廣告,也就在理解之中了。

周不器很認同地說:“嗯,這些博主廣告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明顯。如果廣告做得出彩,你都分不清他是在拿錢做廣告,還是在真心地給粉絲做產品推薦。相比於傳統的有著標識的網際網路廣告,這樣的模式,可以降低使用者的防備和警惕。”

歐美這邊的廣告法都比較嚴格,網際網路廣告也是如此,不管是影片廣告、圖片廣告,還是資訊流的文字廣告,都需要在這些廣告上增加上一個明顯的“廣告”標識,明確地告訴使用者這是廣告。

很多人一看有這種標識,就會避開。

跟這些碎片博主聯絡就不必了,就可以渾水摸魚,是在打廣告法的擦邊球,很多人根本分不清這到底是廣告還是他個人的自由表達。

效果就會非常好。

鄭曉麗點了點頭,“不過這些博主廣告,主要就是推薦,缺少實際的引導功能,這需要平臺來提供apI,可不管是youtube、Facebook,還是ucgram、推特這樣的平臺方都不願對此開放。”

“那是肯定的,平臺肯定不希望使用者去私下接廣告。”

周不器對此就很理解了。

紫微星國際旗下的ucgram、雅虎,其實都是平臺,都會限制這樣的操作。

所謂的引導功能,就是跳轉。

比如一個推特上的大V,推薦了雅虎,還提供了一個手機端的跳轉連結……粉絲透過這個連結,就可以直接地連到蘋果商店或者谷歌商店,去下載雅虎了。

這就相當於繞開了推特的廣告平臺。

廣告商和客戶直接合作了,沒中間商什麼事了,推特還賺什麼錢?

所以想要真正地有跳轉功能,就一定得加入到推特的廣告平臺裡,只有推特自家的廣告平臺,才會提供允許對外跳轉的廣告介面。

這也是智慧手機和電腦端的區別。

要是在電腦上的推特網頁端,直接透過一個網址連結,就可以提供跳轉了,足夠地開放。智慧手機則不同,都是孤島,都是封閉的,要提供許許多多不同介面與外界連線。這些介面,就相當於駛向孤島的船。沒有船,外人去不了孤島,孤島上的人也出不去。

推特的使用者想要在手機上從推特直接跳轉到應用商店的下載介面,需要推特提供一個介面才行,要提供一艘能開出去的船。

這就導致手機裡的跳轉匯入廣告,售價都很昂貴。他們不開放介面,你就別想跳轉,這是一款賺錢的核心競爭力。

鄭曉麗道:“對,想要有更多的引導行為,就得大量地推一些平臺廣告。主要就是youtube、Facebook、推特和ucgram這四家。”

周不器笑道:“我剛才還挺奇怪呢,4個月就花掉了6億美元的廣告費。跟那些碎片博主合作,也用不了那麼多錢啊!”

鄭曉麗笑笑,“對,主要是平臺廣告的開銷最大。這幾大平臺的費用都差不多,我們做的主要是cpc廣告,大約就是4oo美元左右,這是競價後的價格。”

說到這個,周不器就比較懂了。

早在當初做朋友網時,他就參與過這方面的業務。

cpc的廣告模式,就是按點選收費,1ooo次點選的費用是4oo美元。也就是說,把雅虎的廣告展現到推特或者其他的一些平臺上,使用者點選進去了,就會調轉到與其手機相符的手機應用中心裡的雅虎的下載頁面。

這就是完成了一次點選,需要付費o.4美元。

至於進入到下載頁面後,使用者會不會真的下載,那就跟廣告平臺無關了。

如果想讓平臺方對使用者進入下載頁面後的下載行為負責,也可以,那是cpa的廣告策略,是按照廣告轉化效果來收費。

那價格可就貴得嚇人了,1ooo次轉化可能需要美元、美元、美元的廣告費。

“雅虎”是知名品牌,雅虎的名氣也透過碎片流量的博主們給帶動起來了。只要把使用者引入到下載雅虎的頁面,他們大機率都會選擇下載。

所以在選擇廣告方案的時候,以點選量來計費的cpc模式,就會更符合雅虎的利益。

只有那些什麼知名度也沒有,毫無市場影響力的,為了做強制性的推廣,才會採用cpa的廣告策略,業內的說法就是“買量”。

產品不行,知名度不夠、認可度不高,就只能是花錢買量了。

雅虎顯然不需要。

透過鄭曉麗這麼一說,周不器也就很快的反應過來,她的這個碎片流量的博主們的廣告推薦的重要意義了。

這些碎片博主,都是私下廣告,上不得檯面,也不可能從平臺端獲得跳轉的介面。

卻是一種宣傳。

可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