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1章 服務(第1/2頁)

作品:《大時代之巔

不管是人際交往,還是商業競爭,又或者是什麼其他的領域,打架的策略都是一樣的。當事實對你有利,你就強調事實;當規則對你有利,你就強調規則;當事實和規則對你都不利,那就是掀桌子把水攪渾。

現在這個階段,事實和規則對紫微星都有利。

而開放的大勢也不允許運營商們把水攪渾。

紫微星這邊就完全處於了優勢地位。

不過,周不器不想表現的太過強勢,畢竟微信,包括微博、今日頭條、朋友網這些產品的展中,的確是佔了運營商的很大便宜。

別的產品還好說,最有爭議的就是微信。

微信對運營商的簡訊和電話業務,造成了很嚴重的衝擊。

不過聽郭鵬飛這麼一說,微信對簡訊業務的分流邏輯就不怎麼成立了。

“運營商的簡訊和彩信業務受到微信替代,所以要限制微信。”

這種論調顯然不行。

簡訊、彩信只是運營商語音網路裡的增值業務之一,和資料業務在同一個層級水平上,它們之間的此長彼消屬於增值業務之間的迭代,不影響到母體的存在。

在手機剛出來的時候,簡訊業務剛推出的那幾年,電信行業裡也有爭議呢,說是應該限制簡訊業務的展,使用者都去簡訊了,誰還打電話啊?

這種因為利益而遏制創新的行為都是生產力的後退。

不過,微信的語音留言、語音電話、影片電話的功能,的確對運營商的傳統語音業務形成了衝擊。

這是符合邏輯的。

在運營商的兩套網路裡,是語音網路更賺錢,資料網路在虧損。運營商是靠著語音網路賺的錢來補貼資料網路。

由於交叉補貼的存在,微信相當於用傳統語音網路補貼的低成本流量,反過來摧毀傳統語音。這就多少有些沒道理。

當然,就算運營商們不願意也不行。

這是國企。

必須要執行國家的大政方針。

哪怕是有委屈,利益受損了也必須這樣做下去。也就是說紫微星完全可以不在乎運營商那邊的看法,我行我素的做下去就行了,反正有比運營商更高一層的權力的背書。

可週不器不想這麼幹。

他做生意,不想受到權力的干擾,同樣的也不想讓競爭對手或者合作伙伴受到權力的干擾,最好是彼此之間都可以靠著市場說話。

眼下的運營商,其實就是受到了權力的干擾。

不僅是國內了。

國內因為電信基礎比較薄弱,目前還沒有4g網路。這種基礎設施的限制,就放大了網際網路運營商和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之間的矛盾。

美國那邊之所以沒出現這樣的分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技術創新。

他們已經應用上4g網路了。

運營商們的進步更快。

不過,這只是暫時的。

等線上影片、線上直播等業務展起來之後,4g網路到了瓶頸,歐美的運營商們也就都會遇到國內運營商在3g網路下出現的爭議。

簡直就是一模一樣的複製。

運營商們就攜手出擊,把那些網際網路巨頭們都給起訴了。

比如ott的網際網路電話服務,運營商就要求,網際網路公司要為ott的電話服務額外支付一筆錢給運營商。放在國內,就是微信的語音電話、影片電話要額外的給運營商付費。

比如網際網路巨頭的高流量佔用。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奈飛了。

使用者們都去使用奈飛看流媒體的線上影片,就會瘋狂地佔用流量,並且使用者們都會在晚上的同一個階段,一起看奈飛裡的影視劇,這就給運營商造成了強大的流量負荷壓力。

運營商們苦不堪言。

就要求奈飛在支付了寬頻費之後,再額外支付一筆服務費,要二次收費!

這就是區別對待了。

憑啥對大公司要額外收費?

網際網路的中立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