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二部 第一章

作品:《命運的核心

<h4>一</h4> “這裡就是。你覺得怎麼樣?”哈里斯帶著掩飾不住的驕傲問道。他站在活動房屋的門口,叫威爾遜先走進去。威爾遜在公家發的那些棕色傢俱當中小心翼翼地挪動著腳步,像是一隻雪達犬走在滿是莊稼茬的田地裡。 “比旅館好一些。”威爾遜謹慎地說,然後把獵犬似的嘴巴指向一張公家發的安樂椅。 “我想叫你從拉各斯回來時大吃一驚。”哈里斯用帷幔把這所尼森式簡易住房隔成了三間:每人一間臥室,一間共同使用的起居間。“只有一件事我不放心,我不知道這裡有沒有蟑螂。” “咳,咱們過去做那種遊戲還不是為了消滅它們。” “我知道。可是沒有蟑螂似乎總是件憾事,是不是?” “誰是咱們的鄰居?” “有那個被潛艇攻擊的羅爾特太太,有兩個市政工程廳的人,一個在農業廳工作的克里夫,還有波靈,是管下水道工程的——這些鄰居看起來人都很不錯。當然了,還有斯考比,住在公路下邊。” “是的。” 威爾遜不安地在屋子裡轉了一圈,在一張照片面前停下來,哈里斯把這張照片靠在公家發的墨水瓶前面。照片上是三排男孩子在一塊草坪上:第一排人盤著腿坐在地上;第二排坐在椅子上,繫著很高的硬領,坐在正中間的是一個老年人和兩個女人(一個女人是斜眼);第三排人站在後面。威爾遜說:“那個斜眼的女人——我敢發誓我在哪兒見過她。” “斯耐基這個名字會不會使你想到什麼?” “為什麼?噢,當然想到了。”威爾遜又仔細地看了看這張照片,“這麼說你也在那鬼地方待過?” “我在你的房間裡看到一本《老道恩海姆人》,我就把這張照片找出來,準備叫你吃一驚。我是傑格爾樓的。你是哪個樓[65]的?” “我在普羅格樓。” “噢,”哈里斯聽了似乎有些失望,“普羅格樓的那些嘍囉裡有不少好樣的。”他把照片隨隨便便地往桌上一放,好像怪它沒有像自己所想的那樣成功似的。“我本來在想,咱們是不是吃一頓道恩海姆紀念餐。” “這有什麼意思?”威爾遜說,“就咱們兩個人。” “咱們可以各自邀請一位客人。” “我看不出有什麼意義。” 哈里斯一肚子怨氣地說:“哼,你是真正的道恩海姆人,我不是。我根本沒有加入過校友會。你還訂了校刊。我本來以為你對這個學校或許是有感情的。” “是我父親替我交的費,叫我做了終身會員。這個倒黴雜誌每期他都給我轉來。”威爾遜的語氣很不耐煩。 “我看見這本校刊在你的床頭放著。我想你在看它。” “也許我隨手翻過。” “這裡面還提到我。他們想知道我的通訊地址。” “啊,可是你應該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找你。”威爾遜說,“凡是被他們搜尋到的校友,都會收到他們一封募捐信。創辦人捐建的禮堂需要更換嵌板。如果我是你的話,就不叫他們知道自己的地址。”有些人總是瞭解內情,哈里斯覺得威爾遜就是這樣一個人。這些人事前就知道哪些人有資格當候補前衛、知道為什麼某一位老師沒來學校,也知道教員特別議會又在準備找學生什麼麻煩。幾個星期以前威爾遜在這裡還是個新學員,哈里斯滿心歡喜地同他交朋友,給他出主意。他還記得,有一天晚上如果不是他阻攔,威爾遜就會穿著晚禮服到一個敘利亞人家去吃飯。但是哈里斯從在學校的第一年起,就親眼看到新同學多麼快地成熟起來;對他來說,這已經成了命中註定的事。頭一個學期他還以自己的老資歷給人出謀劃策,第二個學期就被人甩在脖子後邊了。他從不能像那些初生犢兒那樣飛快地老練起來。他記起來,就是在捕打蟑螂的遊戲中——這本是他的創造,頭天晚上他制定的規則就受到挑釁。他悲傷地說:“我想你說得對。也許我不寫回信了。”他又謙遜地加了一句,“我睡這邊的床,但是說實在的,睡哪邊對我來說都一樣……” “成,我就睡那邊吧。”威爾遜說。 “我只僱了一個傭人,我想,咱們合用一個人可以節省一些開支。” “僕人越少在咱們跟前露面越好。”威爾遜說。 這天晚上是他們建立起新友誼的頭一個夜晚。在遮光窗簾後面,他倆坐在一對公家發的椅子上各自讀各自的書。桌子上擺著一瓶威爾遜喝的威士忌、一瓶哈里斯喝的帶酸橙味的大麥茶。雨點叮叮咚咚地一刻不停地敲打著屋頂,威爾遜在讀一本華萊士的作品,哈里斯感到心頭無比寧靜,偶爾有幾個空軍軍官喝醉了酒從房子前邊經過,大聲喊叫幾聲或者轟轟地發動汽車馬達,但是這反而更增加了室內的寧靜感。哈里斯的眼睛有時候往牆上瞟瞟,想尋找一隻蟑螂,但是人總不能事事如意。 “你的那本《老道恩海姆人》還在手邊嗎,夥計?我想再看一眼。這本書太乏味了。” “梳妝檯上有一期新來的,還沒有拆封。” “我給你開啟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哈里斯首先翻到校友動態一欄,看到尋找H.R.哈里斯(1917—1921)的啟事仍然登在那裡。他懷疑威爾遜會不會弄錯了,這裡一個字也沒有提禮堂嵌板的事。也許他還是應該把那封信寄出去。他想象校友會秘書會怎樣給他寫回信。親愛的哈里斯,回信也許會這麼寫,接到你從那樣充滿浪漫情調的地方寫來的信,我們都非常高興。為什麼不寫一篇長篇通訊投寄到我們雜誌來呢?在寫這封回信的時候,我還想到你參加道恩海姆校友會的事。我發現你沒有參加我們校友會。我現在代表全體道恩海姆校友向你表示:如果你願意參加,我們會非常高興。他想用“非常驕傲”幾個字代替“非常高興”,但是叨唸了一遍,覺得不很合適。哈里斯是很現實的。 聖誕節左右這一段日子,道恩海姆的老朋友們成績很不壞。他們勝了哈爾佩恩登隊一個球,勝了泰勒斯商校兩個球,同藍星隊打了個平局。達克爾和梯爾尼的前鋒踢得很出色,可是並列爭球的速度仍然不夠。哈里斯又翻了一頁,開始讀歌劇組在學校禮堂演出《耐心》[66]的報道。這次演出效果很好。一個署名F.J.K.的人——這人肯定是個英語教師——報道說:雷恩扮演本桑爾恩表現出一定的表演才能,使五年級B組的所有同學都大吃一驚。在此以前,我們一直不肯承認他的手臂帶有中世紀的風姿,或者說他的扮相幽淡嫻雅,但是這次他卻現身說法,告訴我們過去對他的判斷錯了。一句話,雷恩的表演極為精彩。 哈里斯跳過了手球比賽的報道和一篇題為《時鐘的滴答》的幻想作品,文章開首的一句是:從前有一個小老太婆,她最寶貴的財富是……哈里斯彷彿又一度置身於道恩海姆學校的院牆裡:鑲著黃邊的紅磚牆,式樣古怪的卷葉式凸雕,維多利亞中葉的承溜口,皮鞋橐橐地走在石頭的樓梯上,飯廳的喑啞鐘聲把他從夢中喚醒,又要捱過愁慘的一天。他的心頭湧起一陣必須忠實於不幸的感覺、一種我們感到自己真正的地位是在不幸裡的感覺。他的眼睛充滿了淚水,他又喝了一口大麥茶,思忖道:“不管威爾遜怎麼說,我還是要把那封信寄出去的。”門外邊有人喊叫著:“巴格斯特,你在哪兒呢?巴格斯特,你這狗孃養的。”話沒說完,那人撲通一聲掉在水溝裡。他真的好像回到道恩海姆去了,當然了,在學校裡他們是不會用那麼髒的字眼罵人的。 哈里斯又翻過了一兩頁,一首詩的標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題目叫“西海岸”,下面寫著獻給“露·斯”。哈里斯對詩本來沒有什麼興趣,但是在非洲的這一充滿沙磧和臭氣的漫長海岸上居然還有第三個道恩海姆校友,這倒使他感興趣。他讀道: 在這遙遠的海岸, 另一個特里斯丹[67]把毒杯擎到唇邊; 在棕櫚搖曳的海灘, 又一個馬克[67]望著愛情的光輝消散。 哈里斯覺得詩寫得很隱晦。他的目光很快地越過中間的段落,去尋找後面的署名——艾·威。他差一點兒喊叫出來,但是及時地控制住了自己。他們倆現在共住在一所房子裡,舉動一定要非常謹慎。要是吵起架來,連躲都沒有地方躲。誰是露·斯呢,他想,當然不可能是……他的這一猜想使他的嘴角浮現出悲悽的苦笑。“這本雜誌沒有登什麼。我們打贏了哈爾佩恩登。有一首詩題目是《西海岸》。我想,也是一個流落到這兒來的倒黴鬼。” “噢。” “寫的是失戀的痛苦,”哈里斯說,“可是我是不讀詩的。” “我也不讀。”威爾遜把臉躲在華萊士的小說後面扯謊說。

<h4>二</h4> 這真是一步險棋。威爾遜仰面躺在床上,傾聽著屋頂上的雨聲和帷幔那邊那個道恩海姆老同學的沉重的鼻息。那些醜惡的歲月好像已經漫過離校後這些年的迷霧,重又把他包圍起來。他究竟發了什麼瘋,竟把這首詩投寄給道恩海姆的校刊?但是這不是發瘋,瘋狂總還算是一種真誠的行動,而他卻早已不會真誠了。從童年時代起他就養成了多重的性格,他完全知道自己想做的是什麼:他要把這首詩剪下來寄給露易絲,不讓她知道發表的地方。他知道這不是她喜歡的那種詩,但是他相信,只憑它能夠在刊物上發表,就一定能給她留下個印象。如果她問起發表的地方,他會很容易地編造一個可信的小圈子裡某個刊物的名字。幸而《老道恩海姆人》印刷得很精緻,紙張也很考究。當然了,他必須把剪下來的詩,貼在一張不透明的紙上,不讓她看到印在反面的文字,這樣做他會找到一個藉口的。看來他的職業正慢慢地侵蝕了他的全部生活,正像他在學校的那段日子一樣。他的職業就是撒謊,隨時編造好故事,永遠不讓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如今他的私生活也正在採取同一個模式了。他仰面躺在那裡,充滿了對自己的鄙夷和厭惡。 雨停了片刻,空氣暫時涼爽了一些,這對不眠的人是一種慰藉。在哈里斯的沉濁的夢中,雨仍然下個不停。威爾遜輕手輕腳地下床,給自己弄了一點點兒溴化物。藥粒在杯底發出輕微的嘶嘶聲,哈里斯在帷幔的另一邊啞著嗓子嘟囔了一句什麼,翻了一個身。威爾遜開啟手電筒,看了看手錶:兩點二十五分。為了不吵醒哈里斯,他踮著腳尖走到門口,他感到大腳趾指甲下面被沙蚤叮了一口。明天早上一定得叫傭人把它剜出來。他站在沼澤地上面的一小塊混凝土路面上,讓涼風吹在自己身上,睡衣的前襟輕輕飄拂著。所有活動房屋的燈都關了,月亮被湧上來的烏雲遮蓋起來。他正要轉身回屋的時候,聽見幾步外有人磕絆了一下。他開啟了電筒,電筒的光照到一個人弓著的腰背上;這人正從這一排住房中間向大路走去。“斯考比。”威爾遜喊了一聲,那人轉過身來。 “你好,威爾遜,”斯考比說,“我不知道你住在這兒。” “我同哈里斯合住。”威爾遜說。他凝視著這個曾看到過他臉上淚痕的人。 “我在散步,”斯考比不太令人信服地說,“睡不著覺呀。”威爾遜覺得,在欺騙的世界裡斯考比還是一個生手,斯考比並沒有從童年時期就生活在欺騙的世界裡,威爾遜想到自己在這方面已經陷得這麼深,不由得對斯考比感到一陣嫉妒,這就像一個慣犯嫉妒一個初次作案的人一樣:所有慣犯已習以為常的事對這個剛走上邪道的人來說還都是新鮮的。<h4>三</h4> 威爾遜坐在非洲聯合公司自己的一間悶熱的小屋裡,公司的幾本分錄賬和用豬皮訂著脊背的流水賬簿在他同房門之間形成一道屏障。像是小學生在做小抄,他正在這道屏障後面偷偷地用一本電碼簿譯一封電報。一份登著商業廣告的日曆仍然翻到一個星期以前的日子——6月22日,日期下面有一句格言:最好的投資是誠實和事業。——威廉·P.康恩弗斯。一個職員敲了敲門說:“一個黑人找你,威爾遜,帶來一張便條。” “誰叫他來的?” “他說是布朗。” “勞你駕,先叫他在外邊等一會兒,過兩分鐘再招呼他進來。”雖然威爾遜極力模仿,當地人慣用的一些詞語在他嘴裡說得還是很不自然。他把電報折起來,夾在電碼本剛才翻開的地方,然後又把電碼本連同電報一起放在保險櫃裡,關好櫃門。他給自己倒了一玻璃杯水,眺望著街頭。黑人婦女頭上裹著顏色鮮豔的花布,打著花傘從窗子外邊走過去。她們穿著肥大的長袍,一直拖到腳面。一個人的袍子圖案是火柴盒,另一個人的是煤油燈,第三個人的袍子——最近從曼徹斯特運來的貨色——在黃底上印滿了淡紫色的打火機。一個年輕的黑人姑娘赤裸著上身從雨地裡走過去,面板上閃著晶瑩的雨珠。威爾遜帶著一種憂鬱的慾念一直望著她從視野裡消失。門開了,他嚥了一口吐沫,轉過身來。 “關上門。” 黑人孩子照他的話做了。他到這裡來穿的顯然是最好的衣服:一件白色的花襯衫罩在白色短褲外邊。雖然下著雨,他的球鞋卻一點兒汙泥也沒沾上,只是腳趾頭卻露在外面。 “你是尤塞夫的小傭人?” “是的,老爺。” “你從我的傭人那裡得到了信兒,”威爾遜說,“他同你說過我叫你做什麼了,嗯?他是你弟弟,是不是?” “是的,老爺。” “同一個父親的?” “是的,老爺。” “他說你是個好孩子,誠實。你想當管家,是嗎?” “是的,老爺。” “認識字嗎?” “不認識,老爺。” “會不會寫字?” “不會,老爺。” “你長著眼睛,是不是?耳朵也不壞?你什麼都看得到?什麼都聽得清?”黑人孩子咧開嘴笑了——在他的一張同大象面板一樣光滑、黝黑的臉上露出了一排白牙;看得出來,這個孩子非常機靈。對於威爾遜來說,機靈比誠實更有價值。誠實是一件兩邊帶刃的武器,而機靈卻只替有錢有勢的人服務。機靈瞭解有一天敘利亞人可能要回國,而英國人卻會留在這裡。機靈知道替政府工作是一件好差事,不論是哪個政府。“你當小傭人掙多少錢?” “十先令。” “我再給你五先令。如果尤塞夫把你辭掉,我就給你十先令。如果你在尤塞夫家裡待一年,給我好情報——真實情報,不是瞎話,我就給你找一個好差事,給白人當管家。懂不懂?” “是的,老爺。” “如果你跟我說瞎話,我就叫你坐牢。沒準兒他們還要槍斃你。我可說不定。我也不在乎。懂不懂?” “是的,老爺。” “每天你在賣肉的地方同你弟弟見面。你告訴他誰到尤塞夫家裡去過。告訴他尤塞夫上哪兒去了。你告訴他有沒有你不認識的黑人孩子到他家去過。不許說瞎話,要說實話。不許騙人。要是沒有人去尤塞夫家,你就說沒有人去。別編瞎話。如果你說瞎話,我都能知道,你馬上就會坐牢。”這場讓他感到厭倦的獨白繼續下去。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他說的話那個孩子能懂多少。威爾遜的額頭上汗珠滴滴答答地往下流,可是那個孩子的一張黑色面孔卻平靜、涼爽,彷彿是向他提出的一個無法辯解的譴責。威爾遜不由得一陣陣氣往上撞。“你會去坐牢,坐很多很多年牢。”他聽見自己為了嚇唬這個孩子連嗓音都差了。他那彷彿在音樂廳裡表演白人裝腔作勢的語調清清楚楚地傳到自己的耳朵裡。他說:“斯考比?你認識斯考比少校嗎?” “是的,老爺。他是很好的人,老爺。”除了是和不是以外,這是黑孩子第一次說的話。 “你在你主人家裡見過他?” “是的,老爺。” “見過幾回?” “一回,兩回,老爺。” “他同你的主人——他們是好朋友?” “我的主人他認為斯考比是很好的人,老爺。”黑孩子又重複了這句話,叫威爾遜很生氣。他氣呼呼地說:“我不想知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我想知道的是,斯考比同尤塞夫在哪裡見面,懂不懂?他們談些什麼?有的時候管家忙,你是不是給他們送酒去?你聽見什麼了?” “上一回他們有很多的談話。”孩子討好地說,好像向對方顯露自己的一部分貨色似的。 “他們肯定會的。我要知道他們都談了些什麼。” “斯考比走了以後,我的主人他把枕頭放在臉上。”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黑孩子彎起胳膊,擋住眼睛,擺出一副很有威嚴的樣子說:“主人的眼淚把枕頭弄溼了。” “我的上帝,”威爾遜說,“多麼奇怪的事。” “然後他喝了很多很多威士忌,後來他睡覺了——十個、十二個小時。以後他到邦德街的鋪子去,使勁發脾氣。” “為什麼?” “他說他們騙他。” “這同斯考比少校有什麼關係?” 孩子聳了聳肩膀。同以前好多次一樣,威爾遜又覺得門砰的一聲迎面關上了。他總是留在門外邊。 當這個黑孩子走了以後,威爾遜又去開啟保險櫃;先把暗碼鎖的轉鈕向左轉到32——他的年齡,再向右轉到10——他出生的月份,再一次向左到65——他在倫敦平納區西路的門牌號碼。保險櫃門開了以後,他取出了電碼本。32946 78523 97042。一排排的數碼在他眼睛前浮動著。這封電報註明是“急電”,不然的話,他就可以擱到晚上再動手譯。他知道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急事——一艘普通客輪駛離洛比託,乘客中有偷運鑽石的嫌疑犯——鑽石,鑽石,鑽石。等他把電報譯出以後,他就要把它交給一直受鑽石折磨的專員;專員可能已經收到了同樣的情報,或者與此相反的情報,S.O.E.或者像紅樹一樣遍佈西非海岸的任何一個秘密機構早已給他拍來了電報。不需驚動但不要重複不要準確尋找P.費雷拉頭等艙旅客重複P.費雷拉頭等艙旅客。費雷拉大概是他的組織在輪船上僱的一名情報員。很可能專員同時也接到賴特上校的情報,通知費雷拉有人偷運鑽石,需要嚴加搜查。722391 87052 63847 92034。怎麼能夠既“不驚動”,又“不要重複,不要準確尋找”,同時又“嚴加搜查”呢?幸而威爾遜不需要為這個操心。如果有什麼傷腦筋的事,也許倒黴的是斯考比。 他走到窗戶前邊倒了一杯水,又一次看到那個年輕姑娘走了過去。也許不是剛才他看到的那個人了。她的薄薄的肩胛骨像是兩扇小翅膀,威爾遜看著雨珠從那中間滴落下去。他記起來,曾經有一段日子他根本不留意黑顏色的面板。他覺得自己在這裡海岸上已經過了好幾年,而不是幾個月;在這幾年裡,他已經度過了青春時期,發育成熟了。

<h4>四</h4> “出去嗎?”哈里斯有些驚異地問,“到哪兒去?” “到城裡去一趟。”威爾遜一邊解防蚊靴的鞋帶一邊回答。 “這個時候你進城有什麼可做的?” “有點兒公事。”威爾遜說。 他想,也可以算做一樁公事吧,一件需要獨自處理的、沒有什麼樂趣的事。幾個星期以前他買了一輛舊汽車,這是他的第一輛小汽車,他開車的本領還很不熟練。在這種熱帶氣候裡,所有的零件壽命都不很長。他每行駛幾百碼就需要用手帕拂拭一下窗玻璃。克魯鎮的一所所小房子門都敞開著,可以看見家家戶戶圍坐在煤油燈四周,等著涼爽一些再上床睡覺。水溝裡躺著一條死狗,雨水從它膨脹的、發白的肚子上流過去。他把車放到第二擋,速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因為燈火管制,私人汽車的車燈只能露出名片大小的一塊亮光,所以威爾遜只能看到十五步遠的地方。汽車開了十分鐘才到達警察廳附近那株大木棉樹下面。警察廳的各個辦公室燈光都已經熄滅,他把車停在大門外邊。如果有人看到他的汽車,他們會以為他在警察廳裡辦事。他開啟車門,坐著猶豫了一會兒。在雨地行走的那個女孩子的身影同身邊放著一杯果汁、伏在桌上看書的哈里斯形象在他的腦子裡鬥爭著。他愁眉不展地想:如果慾念佔了上風,將會導致多少麻煩事兒;事後的悲哀在事情發生以前就沉重地壓在他心頭了。 他忘記了帶傘,往山下沒有走出十幾碼路渾身就已淋透了,逼著他的腳步往前邁的與其說是慾念,不如說是好奇心。如果一個人在一個地方住久了,遲早要嘗一下本地風味。這也如同臥室抽屜裡收著一盒巧克力一樣,不把它吃光,心裡總覺得記掛著些什麼。威爾遜想:這件事過去以後,我又可以給露易絲寫一首詩了。 妓院是半山腰裡路右邊的一座鐵皮屋頂的平房。旱季裡,姑娘們都坐在房子外邊下水道旁邊,像是一排小麻雀。她們總是同山上面值勤的警察東拉西扯。這條路一直沒有修好,因此駕車去碼頭或者教堂誰也不從妓院門前走,人們完全可以不理會這所妓院的存在。現在這所房子上著護窗板,寂靜無聲地佇立在泥濘的街旁,只有一扇門沒有關,用一塊從馬路上起下的石塊撐著,裡面是一條過道。威爾遜很快地向四周看了看,走了進去。 過道塗抹的灰泥和粉刷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這些年來,老鼠在牆上打了一個又一個的洞,人們在上面亂塗亂抹,用鉛筆勾畫名字,弄得兩邊的牆壁像水手的胳膊一樣刺滿了花紋:這上面有姓名縮寫,有年月日期,還有一對套在一起的雞心。開始的時候,威爾遜認為這裡的人一個不在。過道兩旁是一間間九英尺長、四英尺寬的小屋,門簾代替了屋門,舊包裝箱搭的床鋪上面鋪著土布。他很快地走到過道的盡頭。他對自己說,一走到頭他就掉轉身回到他那間安全、寧靜、催人入睡的斗室去,他的老道恩海姆校友這時候一定正趴在書上打瞌睡呢。 當他走到過道的盡頭,發現左邊的小屋裡已經有人的時候,他感到非常失望,他有一種像沒有找到自己要尋找的東西似的感覺。藉著一盞擺在地上的油燈的光亮,他看見一個女孩子穿著骯髒的汗衫躺在包裝箱上,活像扔在櫃檯上的一條死魚。女孩子的一雙赤裸著的粉紅色的腳後跟在“泰特白糖”幾個字上面搖晃來搖晃去。她正躺在那裡等待主顧。她向威爾遜笑了笑,連身子也沒有欠起來。“要基格基格嗎,親愛的?十先令。”威爾遜覺得一個脊背上淌著雨珠的姑娘的影像永遠從他的視野裡消失了。 “不,”他說,“不。”他搖了搖頭,心想:我是多麼大的傻瓜,多麼大的傻瓜,把車開到這地方來只是為了這個。女孩子嘻嘻地笑起來,好像她很瞭解他的愚蠢。就在這個時候,威爾遜又聽見從過道那邊有誰光著腳噼噼啪啪地走過來。他的去路被一個拿著花條雨傘的黑媽媽擋住了。她用土話對屋子裡的姑娘說了幾句什麼,姑娘只是笑了笑作為回答。威爾遜覺得,這件事只是對他一個人來說非常新奇,對於那個統治著這個黑暗領域的黑媽媽來講,這完全是司空見慣的事。他一點兒力氣也沒有地說:“我先出去喝杯酒。” “她有酒。”黑媽媽說。她用他不懂的話使勁呵斥了那個女孩子幾句;女孩子把腳從包裝箱上擱到地上。“你待在這兒。”黑媽媽對威爾遜說。她像是一個女主人,儘管神思不屬,卻不得不同她最不感興趣的人周旋應酬。她機械地說:“漂亮姑娘,基格基格,一英鎊。”價格規律在這裡顛倒了過來:他越不想買,價錢越往上漲。 “對不起,我不能等了,”威爾遜說,“這兒是十先令。”他做了一個準備馬上離開的動作,可是那個老黑婆子根本不理會他,仍然擋著路。她的臉上一直堆著笑容,倒像是一個知道該怎樣辦才對你有好處的牙科醫生。在這個地方,一個人的膚色一點兒價值也沒有了,他不能像白人在其他地方那樣擺威風了。一進了這個過道,他就把各種種族的、社會的和個人的特性都扔掉了,他已經只剩下人性了。如果他想躲藏起來的話,這裡倒是一個很好的隱蔽所;如果他想隱姓埋名的話,他在這裡只不過是一個沒有姓名和特徵的人。甚至他表現出的不情願、厭惡和恐懼也不是他個人的特點,而是所有第一次到這裡來的人的共同表現。黑媽媽對他的每一步行動都瞭如指掌:首先是提出要喝一點兒酒,接著把錢拿出來,最後…… 威爾遜有氣無力地說:“讓我過去。”但是他知道她是不會給他讓路的。她站在那裡,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彷彿正在替別人照顧一隻用繩拴著的小動物。她對他並不感興趣,但是每隔一會兒她就厚著臉皮重複一句:“漂亮姑娘基格基格慢慢的。”他遞給她一個英鎊,她把錢裝在口袋裡,但是仍然把路擋著。他想擠過去,她伸出一隻粉紅色的手掌並不太費力地把他推了回去,嘴裡說:“慢慢的,基格基格。”這樣的事情以前發生過幾百次了。 女孩子從過道那邊走過來,拿著一個裝滿棕櫚酒的醋瓶子。威爾遜心有不甘地嘆了口氣,投降了。密不透風的雨簾,他的女伴身上的黴味,煤油燈的昏暗、搖曳的燈光,這一切都使他想到一個為了停放另一具屍體而新挖掘的墓穴。他感到心裡有一股怨氣,他恨那些把他引到這裡來的人。在這些人面前,他覺得他的已經僵死的血管好像又要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