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部 第一章

作品:《命運的核心

<h4>一</h4> 威爾遜在貝德福德旅館裡愁眉苦臉地站在床旁邊,打量著他的纏腰布,這塊纏腰布皺皺巴巴地在床上半盤半攤著,像一條發怒的蛇。旅館的這個小房間,由於威爾遜同纏腰布進行的一場搏鬥,變得更加熱不可耐了。隔著一道牆他可以聽到哈里斯一天中第五次刷牙。哈里斯非常迷信口腔衛生。“在這個鬼地方只有飯前飯後刷一次牙才能使身體不垮。”他常常在喝橘子汁的時候抬起一張疲憊不堪的、蒼白的面孔這樣說。這時他正在漱口,那聲音聽起來像是水管子在跑水。 威爾遜在床沿上坐下休息了一會兒。為了讓屋子裡透一點兒涼風,他讓門敞開著。他可以從屋子裡望到過道對面的浴室。那個裹著頭巾的印度人正衣冠齊整地在浴盆邊上坐著。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威爾遜,鞠了一躬。“只費您一分鐘,先生,”他大聲說,“如果您肯過來一下的話……”威爾遜賭氣地把門關上。他再一次試著把纏腰布纏到身上。 他曾經看過一場電影——是不是《孟加拉槍騎兵》[26]?——在這部影片裡纏腰布簡直馴服得出奇。一個裹著頭巾的土著拿著捲成一卷的纏腰布,一個衣著整潔、一塵不染的軍官像個陀螺似的旋轉著身子,於是纏腰布便乾淨利落地緊緊纏在他的腰上。另一個僕人站在旁邊端著冰鎮的飲料,一把蒲葵扇在他身後輕輕搖動。看來這些事在印度是能夠處理得很好的。雖然如此,經過又一次努力,威爾遜到底還是把這個勞什子纏在腰上了。纏得太緊了一些,而且滿是皺褶,此外,塞進去的地方也太靠前,上衣遮擋不住。他從一面殘破的鏡子裡悲哀地打量著自己的身影。有人在門外面敲了敲。 “誰?”威爾遜喊道,有一剎那他想的是那個印度人竟厚著臉皮追過來了……但是等門開啟以後,他才發現是哈里斯;印度人仍然在過道對面的浴室裡坐著倒弄他的一沓推薦信。 “出去嗎,老兄?”哈里斯有些失望地問道。 “可不是。” “今天晚上好像誰都要到外面去。看來整個飯桌就剩下我一個人了。”接著,他又沮喪地添了一句,“而且今天晚上又輪到吃咖哩飯。” “不錯,是咖哩飯。我吃不著了,真可惜。” “你還沒有連著吃兩年呢,老兄,每星期四晚上一次。”他看了看威爾遜腰上的那塊布,“你纏得不對,老兄。” “我知道。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了。” “我從來不裹這個。凡是有腦子的人都看得出來,這種玩意兒對腸胃不好。有人說纏腰布能吸汗,可是我出汗的地方偏偏不在那裡,老兄。我倒寧願系吊褲帶,只不過橡皮筋壞得太快,所以我覺得最好系皮帶。我不是勢利眼。你到哪兒去吃飯,老兄?” “到塔利特家。” “你怎麼認識他的?” “他昨天到我的辦公室來結賬,請我去他家吃晚飯。” “你到敘利亞人家吃飯用不著穿禮服,老兄。把它解下來吧。” “你敢肯定嗎?” “當然了,聽我的話沒錯兒。完全用不著。”他又接著說,“你會好好地吃一頓,但是對那些甜食可要小心一點兒。生命的代價就是永遠小心謹慎。我倒想知道,他有求於你的是什麼。”威爾遜一邊聽哈里斯閒聊,一邊把纏腰布解下來。威爾遜是一個很會聽人講話的人,他的腦子好像一個篩子,沒有用的東西整天從那裡面漏下來。他穿著襯褲坐在床上靜靜地聽著——“你吃魚要小心著點兒,我從來不敢碰魚。”——但是哈里斯的話在他腦子裡什麼也沒留下。他一邊把白色的卡其褲拉到光滑的膝蓋上,一邊默誦著: 可憐的小精靈 只因一時疏忽,就被囚禁 在墳墓一般的軀殼中。 他的肚子嘰裡咕嚕地叫喚起來,每到吃飯以前他的肚子總要這樣響一陣。 從你那裡,他只希望得到, 為了他的效勞和他的苦惱, 今天——一個笑臉,明日——一首詩歌。[27] 威爾遜對著鏡子凝視著,用手指摸了摸自己那過於光滑的面板。鏡子裡的面孔也瞪著眼睛回望著他,一張白裡透紅的、健康的、胖乎乎而又毫無希望的面孔。哈里斯繼續興高采烈地講吓去:“有一次我對斯考比說……”這幾個字凝結在一起,在威爾遜的嗓子裡卡住了,他於是把自己思忖的事大聲唸叨出來:“真奇怪,他怎麼會同她結婚。” “我們大家都奇怪,老兄。斯考比人很不錯。” “她太好了,斯考比配不上。” “你是說露易絲嗎?”哈里斯驚奇地喊道。 “當然了。我還能說誰?” “真是各有所好。你就大膽地幹吧,老兄,準能上手。” “我得走了。” “吃甜食要小心著點兒。”哈里斯又來了一股勁,繼續談下去,“天曉得,與其吃星期四的咖哩,我倒寧願嚐嚐理應小心提防的東西。今天不是星期四嗎?” “是的。” 他們走到外邊過道上,走進印度人的視線裡。“早晚你得讓他算一次命,老兄,”哈里斯說,“哪個人都得讓他算一次。不讓他算一次命,他是永遠不叫你清靜的。” “我不相信占卜算命這類玩意兒。”威爾遜扯了一個謊。 “我也不信,但是他很有兩下子。我到這裡的第一個星期他就給我算了。他告訴我,我在這個地方至少得待兩年半的時間。我當時認為過一年半就能夠休假了,現在我算明白了。”印度人帶著勝利的神色從浴室裡看著他們。他開口說:“我有一封農業廳主任的信,還有一封地區專員的。” “好吧,”威爾遜說,“給我算一卦吧,可是要快一點兒。” “我看我還是先走吧,老兄,省得我把秘密聽了去。” “我不怕。”威爾遜說。 “您坐在浴盆邊上好嗎,先生?”印度人很客氣地邀請威爾遜坐下,把他的一隻手拉過來,“您這隻手可真令人感興趣,先生。”他把威爾遜的這隻手掂了掂,不太令人信服地說。 “你要多少錢?” “根據顧客的官級,先生。像您這樣的官,我得要十先令,先生。” “太貴了點兒。” “級別低的是五先令。” “我是屬於五先令那一級的。”威爾遜說。 “噢,您不是,先生。農業廳主任給了我一鎊。” “我不過是個會計。” “這是您這麼說,先生。總督副官和斯考比少校都給我十先令。” “好吧,”威爾遜說,“這是十先令。說吧。” “您到這個地方才不過一兩個星期,”印度人說,“您在半夜裡有時候很煩躁。您覺得您沒有什麼進展。” “在哪一方面?”哈里斯懶洋洋地站在門口問。 “您有雄心壯志。是一個夢想家。很喜歡讀詩。” 哈里斯嘻嘻地笑起來。威爾遜的眼睛從划著他的手紋的手指上抬起來,不無驚懼地望著占卜人。 印度人繼續按照自己的路子講吓去。他的頭巾俯在威爾遜的鼻子下面,一股陳腐食物的氣味一陣陣衝上來——很可能他經常從食品櫥裡偷點兒什麼塞在頭巾裡。印度人說:“您是個愛守秘密的人。您不對您的朋友說您讀詩的事——只對一個人說。一個人。”他又重複了一遍,“您很羞怯。您應該更有勇氣些。您的成功線很長,保您事事如意。” “幹吧,老朋友,準保勝利。”哈里斯重複他的話說。 當然了,這一切都只不過是埃米爾·庫埃宣傳的那套心理學[28]:如果你深信不疑的話,事情就變成真實的了。躊躇不決的心理會消除,占卜中的錯誤也就不會被發覺了。 “你佔的卦不值十先令,”威爾遜說,“這是五先令的貨。告訴我一兩件具體點兒的事,告訴我將要發生些什麼事。”他不舒適地在浴盆的堅硬的盆沿上挪動了一下,看著一隻蟑螂像個大血瘡似的貼在牆上。印度人俯在他的兩隻手上又看了一會兒。“我看到巨大的成功。政府對您將會非常滿意。” 哈里斯說:“他認為[29]你是官吏[29]。” “為什麼政府將會對我感到滿意?”威爾遜問。 “您會捉到您要捕捉的人的。” “啊,”哈里斯說,“我想他把你當成一個新來的警察了。” “很可能,”威爾遜說,“別再浪費時間了。” “再說說您的私人生活,也將是個大成功。您會得到您的心上人。您會乘船離開這裡。一切都會很好。對您來說。”他加了一句。 “這回真正值十先令了。” “晚安,老傢伙。”威爾遜說,“你這樣占卦,我是不會給你寫推薦信的。”他從浴盆邊上站起來,牆上的蟑螂飛快地鑽到什麼東西后面去了。“我真受不了這些東西。”威爾遜一邊說一邊側著身子向門外走去。走到過道上,他又轉過頭來重複了一句:“晚安。” “我剛來的時候也受不了,老兄,可是我發明了一種遊戲。你到我屋子裡來,我給你看看。” “我該走了。” “到塔利特家吃飯誰也不準時。”哈里斯把房門開啟。第一眼看到這間屋子的骯髒雜亂,威爾遜很替哈里斯難堪,不禁把頭一扭。在自己的屋子,威爾遜是不肯這樣把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都擺在明面兒上來的——髒漱口杯,扔在床上的毛巾。 “你看看這兒,老朋友。” 威爾遜把目光移到牆壁上,感到心安了一些。牆上是用鉛筆做的一些記號:一個大寫字母H,下面是一行數字,前面記載著日期,就像現金賬簿一樣。另外一欄是D.D.兩個字母,下面也是許多數字。“這是我打蟑螂的記錄,老兄。昨天記錄平平,只打著了四個。最高記錄是九個。這就使你歡迎這些小生物了。” “D.D,代表什麼?” “就是掉進下水道[30],老兄。每逢我把它們打進洗臉檯,掉進下水道里,就在這一欄上記一筆。沒準兒還沒有打死,是不是?” “沒準兒。” “做這種遊戲不能哄騙自己,弄虛作假就沒味兒了。唯一的問題是,自己跟自己賭賽,有時候覺得沒有意思。咱們倆進行一場比賽好不好,老兄?你知道,這需要技巧。這些東西確實能聽到你的腳步聲,它們跑得飛快,像閃電一樣。每天我都用手電筒搜捕一番。” “我倒也可以試試,可是我現在得走了。” “你聽我說——我現在先不打,等你從塔利特家回來咱們再開始。上床以前咱們玩五分鐘。就玩五分鐘。” “如果你願意這麼做的話。” “我同你一起下樓吧,老兄。我已經聞見咖哩味了。你知道,剛才那個老傻瓜把你當成新來的警官,我差點兒笑出聲來。” “好多事他都弄錯了,不是嗎?”威爾遜說,“我是說他說我愛讀詩的事。”

<h4>二</h4> 威爾遜第一次看到塔利特的住房,覺得很像一個鄉村舞廳。所有的傢俱都靠牆擺著,一把把不舒適的高靠背硬椅擺成一排,牆角坐著幾位老年人也活像是護送少女出席舞會的陪伴。老婦人穿著黑綢子衣服,不知要用多少碼綢子才能做成;還有一個很老很老的老頭兒,戴著一頂吸菸時戴的軟帽。這些人都一聲不響地緊緊盯著他。威爾遜不願意這些人這麼盯著自己,便抬起頭打量起牆壁來。牆上光禿禿的什麼裝飾也沒有,只有屋子的每個拐角都釘著一些充滿浪漫情調的法國明信片,用緞帶和蝴蝶結連成一組蒙太奇——幾個年輕人嗅著紫紅色花朵,一個圓潤、粉紅色的肩膀,一個熱情的接吻…… 威爾遜發現,除了他自己以外,就只有一位客人——蘭克神父,一位穿著長法衣的天主教傳教士。威爾遜和蘭克神父坐在兩個角落裡,被夾在那些陪伴中間。蘭克神父告訴威爾遜,這些人中誰是塔利特的祖父母,誰是他的父母,哪兩個是伯父,一個老太太也許是他的曾祖母,另外還有一個表親。塔利特的老婆正在大廳裡望不到的一處地方準備菜飯,一小盤一小盤的食物由塔利特的弟弟和妹妹源源不斷地給兩個客人端上來。這一大家族人除了塔利特外沒有一個人會說英語。蘭克神父這樣隔著大半間屋子大聲談論主人家裡的私事使威爾遜覺得很不好意思。“謝謝,我不吃這個。”蘭克神父搖晃著那把亂蓬蓬的白鬍子謝絕了一道甜食,“我建議你對那些東西要小心點兒,威爾遜先生。塔利特是個好人,但是他弄不清楚西方人的腸胃能接受什麼。那些老人的腸胃簡直同鴕鳥的一樣好。” “這種吃飯的方式真有意思。”威爾遜說。他的目光碰到了坐在屋子另一邊的一位老祖母的目光,他向她點了點頭,微笑了一下。老祖母顯然以為威爾遜想再要點兒甜食,便生著氣喊起孫女來。“不,不。”威爾遜連忙否認,可是一點兒用也沒有,他一邊搖頭一邊衝著那位年過百歲的老頭苦笑。老頭咧開嘴唇,露出牙齒掉光的牙床子,向塔利特的弟弟惡狠狠地做了個手勢。塔利特的弟弟馬上又端來一盤甜食。“這種東西很保險,”蘭克神父大聲喊道,“只是糖、油和一點兒麵粉。”兩個客人的酒杯一分鐘也不停地被斟滿威士忌。 “真希望你老實承認,你是從哪兒弄來的威士忌,塔利特。”蘭克神父喊叫著說,同時流露出一頭老象般的調皮神情。塔利特滿面笑容,輕手輕腳地從屋子一頭跑到另一頭,同威爾遜講句話,又同蘭克神父搭個腔。塔利特穿著白色長褲,黑色頭髮緊貼在頭上,一張灰暗、光潔的外國人的面孔,一隻木偶似的玻璃假眼,他的樣子使威爾遜聯想到一個年輕的芭蕾舞演員。 “希望號已經走了,”蘭克神父又從屋子那邊喊過來,“你估計他們發現什麼沒有?” “據辦公室裡謠傳,”威爾遜說,“找到了幾顆鑽石。” “鑽石,哎呀呀,”蘭克神父說,“他們永遠也找不到鑽石。他們不知道該在什麼地方找。你說呢,塔利特?”接著,蘭克神父又給威爾遜解釋說:“一提到鑽石,就揭了塔利特的舊瘡疤。去年他上了當,買的鑽石是假的。尤塞夫騙了你,是不是,塔利特?你這個小無賴!還不夠精明,是不是?你這個天主教徒讓一個穆斯林給騙了。我真想扭斷你的脖子。” “他幹了壞事。”塔利特站在威爾遜和神父兩人中間說。 “我到這個地方才不過幾個星期,”威爾遜說,“可是人人都同我談尤塞夫的事。他們說這個人賣假鑽石,偷運真鑽石,賣劣酒,囤積棉布等著法國人入侵,誘拐軍醫院的女護士,簡直無惡不作。” “他是一條癩皮狗,”蘭克神父帶著某種欣賞的語氣說,“我並不是說,你在這裡聽到的每一件事都能夠相信。要是什麼都信的話,這裡就沒有一個人不同別人的老婆睡覺,沒有一個警察不受賄了——不是受尤塞夫收買就是收塔利特的賄賂。” 塔利特說:“尤塞夫是個壞蛋。” “政府為什麼不把他弄進去?” “我在這裡待了二十二年了,”蘭克神父說,“可是我還從來沒聽說過哪個敘利亞人有什麼真贓實據落在警察手裡。啊,我多少次看到警察早上起來,一臉得意揚揚的樣子,準備一下子猛撲過去,簡直樂得心裡都開了花了——我本來想打聽打聽是怎麼回事,可是轉念一想,我費這個力氣做什麼?他們到頭來還不是撲了一場空?” “你真應該當個警察,神父。” “啊,”蘭克神父說,“誰知道呢?咱們這座城警察已經夠多的了,磕頭碰腦都是——至少人們都這麼講。” “誰這麼講?” “這種甜食要小心著點兒,”蘭克神父說,“少吃一點兒沒什麼問題,可是你已經吃了四塊了。喂,塔利特,看起來威爾遜先生已經餓了。你不能把大菜端上來嗎?” “大菜?” “就是說主菜。”蘭克神父說。整個這間屋子都嗡嗡地迴響著他的歡笑聲。二十二年來,這個聲音一直在歡笑著、打趣著,妙趣橫生地鼓舞人們熬過旱季和雨季。但是他的這種快樂到底有沒有使哪一個人得到安慰呢?威爾遜想知道,它是否安慰得了他自己呢?這聲音聽起來就像公共浴室裡瓷磚上回蕩著的鬨鬧聲響:一些陌生人在洗蒸汽浴時的撩水的聲音和笑聲。 “當然,蘭克神父。馬上就來,蘭克神父。”蘭克神父不等邀請就從椅子上站起來,在一張桌子邊坐下。這張桌子也同硬靠背椅一樣,貼牆擺著。只擺了幾個人的餐具,威爾遜有些猶豫。“來,坐下,威爾遜先生。只有上年紀的人同我們一起吃——當然,還有塔利特。” “你剛才在談一樁謠言?”威爾遜問。 “我的腦袋是一個謠言的儲藏箱,”蘭克神父說著做了一個表示絕望的滑稽手勢,“如果有誰告訴我一件什麼事,我想他就是為了要我把這件事傳播出去。在今天這樣一個什麼事都成為官方秘密的時候,提醒人們:舌頭生來是為了談話用的,真實情況是為了讓大家談論的,我想我這個職務還是很有用的。你看看塔利特在幹什麼。”蘭克神父滔滔不絕地說下去。塔利特正掀起遮光窗簾的一角,凝視著外面漆黑的街頭。“在想尤塞夫在幹什麼呢,你這個小無賴?”蘭克神父問道,“尤塞夫有一所很大的住宅,在街對面。塔利特想把它弄到手。是不是,塔利特?飯怎麼樣了,塔利特?我們餓了。” “馬上就來,神父,馬上就來。”他一邊說一邊從窗邊走過來。他默默地在百歲老人的身旁坐下,看著他的妹妹往桌上端菜。“你在塔利特家總能吃一頓好飯。”蘭克神父說。 “尤塞夫今天晚上也請客。” “作為一個傳教士,不該過於挑剔,”蘭克神父說,“但是我認為你這裡的飯菜更好消化。”他的笑聲又在屋子裡嗡嗡地迴響起來。 “讓人發現同尤塞夫有來往,有那麼糟糕嗎?” “可不是,威爾遜先生。如果我看到你到他家去,我會對自己說:‘尤塞夫急於知道關於棉花的某些情報——比如說,下月的進口量是多少——有多少正在海路上運過來,他會出錢買這些情報的。如果我看到一個女孩子走進去,我會想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他用叉子從盤子裡叉起一塊什麼,又呵呵地笑起來,“但是如果進去的是塔利特,我就會等著聽喊救命的聲音了。” “如果你看見有警官進去呢?”塔利特問。 “我就會不相信我的眼睛了。”蘭克神父說,“自從發生了拜利的事以後,再沒有哪個警察這麼傻了。” “前兩天有一輛警車把尤塞夫送回家來,”塔利特說,“我從這邊看得清清楚楚。” “大概是哪個司機想掙點兒外快吧。”蘭克神父說。 “我好像看見了斯考比少校。他很小心,沒有從車裡出來。當然,我不敢說我看得準對。我只是說,看起來像是斯考比少校。” “我的舌頭又胡說八道了,”神父說,“我真是個多嘴多舌的老傻瓜。嗯,如果是斯考比的話,我就不再往下想了。”他的眼睛在屋子裡巡視了一週,“不再往下想了,”他說,“我敢拿下個星期日的捐款打賭,這裡面沒有什麼事兒,絕對沒有什麼事兒。”他又一次搖擺起他那甕聲甕氣的大鐘來,呵,呵,呵,像一個麻風病患者在搖鈴告訴路人自己的苦難似的。

<h4>三</h4> 當威爾遜回到旅館的時候,哈里斯的屋子裡仍然點著燈。威爾遜很疲勞,心情也有些煩悶,他想躡著腳走過去,但還是被哈里斯聽到了。“我一直聽著你的腳步聲,老兄。”他搖晃著手電筒。他在睡褲外面套著防蚊靴,看起來像是一個疲勞不堪的防空隊員。 “太晚了。我想你已經睡了。” “不進行捕蟑螂的比賽我是睡不著覺的。這件事已經在我的腦子裡紮了根了,老兄。咱們可以每個月發一次獎。可以預見,將來會有一天別人也都要參加進來。” 威爾遜帶著嘲諷的口氣說:“也許還要設銀盃呢。” “比這個更離奇的事也有啊,老兄。捕蟑螂錦標賽。” 哈里斯在前面帶路,輕手輕腳地從地板上走到屋子正中央:罩在灰色蚊帳下面的鐵床,椅背可以摺疊的扶手椅,化妝臺上凌亂地擺著的幾本《圖片郵報》[31]。威爾遜看到居然還有房間比自己的更加淒涼,又一次悚然一驚。 “以後在我們兩人的房間輪流進行,老兄。” “我用什麼武器?” “你可以借用我的一隻拖鞋。”一塊地板在威爾遜的腳下咯吱地響了一下,哈里斯警覺地回過頭來,“它們的耳朵同耗子一樣靈。” “我有一點兒累。你看是不是今晚……” “就玩五分鐘,老兄。不玩完這個我是睡不著覺的。看,這兒就有一個——在化妝臺上。你先打。”但是當威爾遜手中的拖鞋的影子剛一落到牆上,這隻蟑螂馬上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你這樣打不到,老兄。你看我怎麼打。”哈里斯開始撲打另一隻:這隻蟑螂趴在牆壁不高不低的地方,哈里斯躡著腳走過咯吱咯吱響的地板,先用手電筒在它身上來回地閃動一陣,然後一下子猛擊下去,只見牆上留下一道血印。“一個完蛋了,”他說,“你得施展催眠術。” 兩個人在屋子裡從這頭走到那頭,又從那頭走到這頭,搖晃著電筒,揮舞著拖鞋,有時候頭腦發昏,緊追不捨地一直趕到牆角。捕獵的熱情把威爾遜的想象力也挑動起來了。開始的時候,兩人的態度還都保持著運動員的風度,有時候稱讚一聲“打得妙”,有時候也安慰一句“運氣不好”,但是在一次比分相同,追趕同一只獵物在護壁板前碰個對頭的時候,兩個人的好性子都沒有了。 “老兄,你別跟我追一隻鳥兒啊!”哈里斯說。 “我先把它嚇跑的。” “你的那個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老兄。這是我的。” “還是那一個。它掉了兩次頭。” “不是。” “不管怎麼說,沒有理由我不能追打同一只。你把它趕到我這邊來的。你可有點兒不講道理。” “你違反了規則。”哈里斯不客氣地說。 “也許是違反了你的規則。” “見鬼,”哈里斯說,“這個遊戲是我發明的。” 一隻蟑螂趴在洗臉檯裡的一塊棕黃色的肥皂上,被威爾遜首先發現了。他進行了一次遠射,從六英尺遠的地方把鞋甩過去。拖鞋漂亮地落在肥皂上,蟑螂打著滾兒跌到洗臉檯裡。哈里斯開啟水龍頭,把它衝進下水管裡。“打得好,老兄,”他想緩和剛才的僵局,叫了一聲好,“一個D.D.。” “真見鬼,哪裡是D.D.,”威爾遜說,“你開水龍頭的時候蟑螂已經死了。” “你敢保證已經把它打死了嗎?也許只是打暈了——腦震盪。根據規則該算D.D.。” “又是你的規則。” “我的規則在這裡就是昆士伯利[32]標準規則。” “昆斯伯利規則也該修改一下了。”威爾遜用威脅的語調說。他砰的一聲用力把身後的房門一摔,連他自己的屋子四壁都顫動起來。他的心臟因為生氣和夜晚的悶熱跳個不停,腋下的汗水彷彿都流乾了。但是當他站在自己的床邊,看著這間同哈里斯的一模一樣的房間——洗臉檯、桌子、灰色的蚊帳,甚至貼在牆上的蟑螂——怒氣一點兒一點兒地從他身體裡消散出去,代替的是一陣寂寞、淒涼的感覺。彷彿是,他同鏡子裡自己的影子吵了一架。我發瘋了,他想。是什麼使我這樣大發脾氣呢?我失去了一個朋友。 這一天夜裡他很久很久不能入睡,當他最後終於睡著以後,他夢到自己幹了一件什麼犯罪的事,以至於醒來後那種犯罪的感覺還沉重地壓著他。在他去樓下吃早飯的時候,他在哈里斯的房門外邊停下來。屋子裡什麼動靜也沒有。他敲了敲門,裡面沒有回答。他開了一條門縫,透過灰色蚊帳模模糊糊地看到哈里斯的溼漉漉的床鋪。“醒了嗎?”他輕聲問道。 “什麼事,老兄?” “昨天晚上的事,哈里斯,我很對不起。” “是我不對,老兄。我有點兒發燒。昨天心裡很不舒服。容易發火。” “不,是我不對。你是有道理的,應該算D.D.。” “咱們以後扔硬幣看正反決定吧,老兄。” “今天晚上我還來。” “那太好了。” 但是在吃過早飯以後,發生了一件別的事,把他的心思又從哈里斯身上扯開了。在進城的路上他到專員的辦公處去了一趟,出來的時候,正好遇到斯考比。 “你好,”斯考比說,“你到這裡來有什麼事啊?” “剛才為了通行證的事去找了專員一趟。在這個城市裡一個人需要有這麼多通行證,先生。我需要一個能夠通行碼頭區的。” “你什麼時候再來看我們啊,威爾遜?” “你們一定不願意總是叫客人來打擾自己的,先生。” “胡說。露易絲會很高興同你再談談書籍的事。我是不看書的,你知道,威爾遜。” “我想你沒有什麼時間。” “噢,在這樣一個國家裡,”斯考比說,“時間倒多的是。只不過我沒有讀書的癖好。來,到我的辦公室待一會兒。我給露易絲打一個電話,她會很高興看到你的。我希望你到我們家來,帶她出去散散步。她活動得太少了。” “我很願意。”威爾遜說,在陰影裡他的臉唰的一下紅了起來。他向四周看了看,這就是斯考比的辦公室。他像一個將軍觀察陣地一樣仔細打量了一下這間屋子,但是很難把斯考比看作是敵人。當斯考比在桌前往身後一靠,開始撥電話號碼的時候,掛在牆上的鏽跡斑斑的手銬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 “今天晚上有空嗎?” 威爾遜意識到斯考比正在注視著自己,連忙把心思收回來。斯考比的兩隻微微突出的、有一點兒發紅的眼睛帶著某種沉思的表情盯住他的面孔。“我奇怪你到這個地方來幹什麼,”斯考比說,“你不是這種型別的人。” “有時候一個人會身不由己地做一件事。”威爾遜扯謊說。 “我可不這樣,”斯考比說,“我做什麼事前都計劃好。你知道,連別人的事我也替人家計劃。”他開始對著電話機說起話來。他的語調發生了變化:他好像在讀一個演員的臺詞——這些臺詞讀起來需要帶著溫情和忍耐,這些臺詞他讀過這麼多遍,因此儘管嘴巴動著,眼睛卻什麼表情也沒有。斯考比把聽筒放下來,說:“太好了。就這麼定了。”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好的計劃。”威爾遜說。 “我訂的計劃做起來總是很順利。”斯考比說,“你們兩個人出去散散步,回來的時候,我會把酒準備好。在我家吃飯,”他帶著一些焦慮繼續說,“我們會很高興同你在一起的。” 當威爾遜離開以後,斯考比走進去找專員。他說:“剛才我就要來找你,先生,我碰到威爾遜了。” “噢,是的,威爾遜,”專員說,“他來找我談了談他們的一個駁船伕的事。” “我明白。”辦公室關著百葉窗,把朝陽擋了起來。一個軍士從兩人中間走過去,拿來一沓公文,同時也帶來一股動物園的氣味。天氣非常悶,雨總是下不起來,雖然才不過早晨八點半鐘,身體已經泡在汗水裡了。斯考比說:“他告訴我他是為了通行證的事來找你的。” “噢,是的,”專員說,“也為這個。”他把一張吸墨紙放在手腕下面,為了寫字的時候把手上的汗吸掉。“是的,也是為了同我談談通行證的事,斯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