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你在邀請我同居嗎(第1/4頁)

作品:《《出獄》小說

林濤的臉難看至極。

葉青又道,“那就麻煩張秘書把在場的所有人一起起訴了吧,”

“我告他們誹謗汙衊我女朋友,”

“對我女朋友的名譽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張遠躬身道,“好的葉先生,何老交代,葉先生的吩咐,就是他的吩咐。”

“我會請何氏最精銳的律師,一定還您女朋友一個公道。”

眾人頓時嚇壞了,

他們大學還沒畢業,怎麼能攤上關係。

這要是留了案底還了得,

他們全都竄到葉青面前,

衝著歐若若鞠躬道歉。

歐若若本也不是小肚雞腸的人,

而且這些大部分也都是宣傳部的,

若是別的事情,

她連歉都不需要道,

不過事關葉青,

她忍不了。

“你們不該那麼說我男朋友。”

眾人一聽,頓時明白,

又全都轉向葉青低頭道歉。

葉青冷冷看向林濤、高風和張賀,

“你們什麼態度?”

林濤氣的臉都綠了,

高風已經給了臺階,

這個混蛋竟然不下,

還要告他們,

簡直豈有此理。

“我是學生會的會長,”

“經費出現問題,我有權利查清楚,”

“這是我的工作,我不認為我又做錯什麼?”

“就算是我的女朋友偷拿了這筆錢,”

“我也會秉公處理,讓她吐出來,絕對不會徇私,”

“我憑什麼要給你們道歉?”

張遠冷笑道,

“原來你就是同謀啊?”

“如果不是你告訴對方,她怎麼知道該怎麼簽字取錢,”

“而且還籤的是歐若若小姐的名字。”

“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你們協同作案,”

“我會依法保留對你的起訴權利。”

林濤雖然幹了兩年的學生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