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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想得美(出書版)

“羅密歐,感情牌在我這可不管用哦。”我笑著說,“況且,你至少得讓我將對白唸完。”

“對白?”

“俊彥,有人向我買你的命。現在,你有一次機會猜他是誰,如果猜中,權利就將反轉!”我拍拍他肩膀讓他振作。

“這……”俊彥不可思議地看著我。

這就是我的規則,一份從天而降的禮物。

2

我叫李悟,七年前越過邊境偷渡到德州,成為一名殺手。

幹這行已足足五年,至今尚未染指殺手界奧斯卡,連“最佳創意道具”、“最熱心售後服務”這樣的單項獎也與我無緣。究其原因,我既沒有柯刀那種經常客串肥皂劇的俊朗外表,也不具備夜槍那樣百米之內隨意取人性命的狙擊手法,更沒有卡爾那般花樣百出的獵殺手法,我只是死板地接單,然後拿起擦得發亮的馬克22,將子彈射入目標的心臟。

想來,我能立足於殺手界,只有一個原因,再簡單不過,別人卻很難做到——價格公道。我接單的價格是同行的五分之一,甚至更低,常常被同行罵無節操。顧客則視我為救星,曾授予我三次“業界良心”錦旗。

然而那一單任務過後,我省悟了。我清楚地記得那是在理查德博士的私家偵探所裡,年逾花甲的老博士力氣倒沒有減退,奮力反抗使我子彈射偏,眼角也被他的手杖戳傷。

“放了我,我給你雙倍價錢。”精通漢語的理查德博士倒在地上。

“別幼稚了。”我對他說。

“是艾勒裡指使你的吧?我的確作了偽證,可那是他自找的。”博士捂住流血的腹部,一副對任何事情都瞭然於胸的樣子,偵探的通病。

“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神探先生,你猜錯了。”我走到他身邊,重新瞄準他胸口。

“那一定是約翰!”理查德博士吸一口大氣激動地說,我的準心再度跑偏。“我早跟這小子說過,他配不上我女兒!”

“嗯?”我嚇了一跳。

“他配不上我女兒。”理查德博士糾正道,他的氣息開始微弱,修長的白眉耷拉在額邊。

“也不是約翰……”我說,好像自己是答題類綜藝節目主持人。

“是雷,我就知道……”他再搶答,依然是錯的。

在我將子彈射入他胸口前,理查德又陸續說出十來個名字,可惜最終沒有命中真正僱主。

生活就是如此,每一個人平均每天要說一個多小時的話,做五十到一百多件事。每一句話、每一件事都可能開罪人,然而自己卻全然無知,直到被人用槍頂住腦袋才開始反省,到死都不知道究竟做錯什麼,這是多麼可悲的事情。

事成後,我若有所思地走出事務所,皎潔的月亮高掛在夜空。理查德博士臨終前的神情在我腦海中反覆浮現,那麼無奈、無助。

然後,我開始創立屬於自己的規則,試圖打破僱主與目標者之間強弱分明的僵局,給予目標者實現逆轉的一線生機。當然,規則是不許僱主買兇獵殺自己,因為那樣會產生不必要的悖論,我本人數學極差,最頭疼邏輯。

從此以後,我擁有了全新的名字,殺手代號“禮物”。

3

“能解釋下權利反轉的意思嗎?”俊彥弓著身子,小心翼翼地問道。

此時的我和他正坐在沙發上,我一抬頭就能看到靠背邊緣掛著的臭襪子。和大多數留學男一樣,俊彥的單身公寓髒亂到讓人無法忍受,窗邊的搖椅成為唯一的“淨土”,上面還蓋著粉色的毯子。

“很簡單,半小時內猜出僱主是誰,我便不能殺你,轉而去幹掉僱主。”我沒有經過他同意,拿起茶几上的易拉罐飲料,開啟一飲而盡,“計時從我喝完這罐飲料開始。”

“就是說我還有活下去的可能?”俊彥舔舔乾裂發白的嘴唇,興奮得像重生一般,“只是你這樣做,還有僱主敢向你買兇殺人?”

和俊彥猜測的相反,規則定下後,我的生意反而越來越好,因為我將費用再度下調三分之二。這種低投入、高回報的投資,受到越來越多顧客的垂青,儘管它擁有同樣高的風險。

我笑笑,提醒俊彥注意時間,這個時候好奇心可幫不了他。俊彥略加思考,趕緊從電腦桌下找來紙筆,紙上很快出現密密麻麻許多人的名字,而後他皺著眉頭將名字一個個劃去。

俊彥在進行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排除法,他的額頭上滲出了細密的汗珠。

“可不僅僅是排除法,還牽涉到歸納和演繹法。”俊彥糾正我,我的頭又開始發脹,示意他隨意發揮。苦思冥想之後,俊彥的a4紙上出現了三個名字,分別是:裡奇、阿秋、安妮。

我注意到,俊彥的臉色開始凝重。他咬著筆桿盯著紙上的名字,祈求般看著我:“可以連猜三次嗎?”

“可以,多猜一次你的腦袋上將多一個洞。”我摸摸下午剛理好的子彈頭。

“場外電話求助呢?”

我直接舉起槍對準他。

“開玩笑開玩笑的!”俊彥趕緊討饒,直到我放下槍他才開始重新凝視茶几上的a4紙,時間已經過半。

俊彥繼續自己的排除法,首先是裡奇。

裡奇和俊彥在布魯克林街相識,當時有人搶了裡奇的錢包,俊彥拔腿便追。俊彥出國前是二級運動員,速度極快,比賽中常常將對手甩下一圈半圈,結果這次習慣性反超搶劫者一圈,哪裡還拿得回錢包。

“不會是裡奇。”俊彥搖著頭,“他不是斤斤計較的人,而且,我還向他借了三千美金呢,他會傻到讓這錢成為無頭賬?”俊彥試探性地望著我,我挑挑眉毛表示愛莫能助,他點點頭堅定地將“裡奇”二字劃去。

接下來是阿秋。阿秋是俊彥大學死黨,在學校裡兩人幾乎形影不離,阿秋還曾為俊彥和隔壁學院的白人幹過架。後來阿秋沉迷於夜店的燈紅酒綠,才和俊彥漸漸疏遠。俊彥向裡奇借的三千多美金,就是替阿秋付清陪酒小姐的過夜費。

“更不可能是阿秋。”俊彥再次否定,“下週要考微觀經濟學,我一死,沒人給阿秋‘助攻’,他必掛科。要殺我會等到考試過後。”

“哦。”我敷衍他。

然後,俊彥將十指埋入鳥窩般的頭髮裡,鼻樑上出現了痛苦的皺紋,就像池塘中被冷風吹起的漣漪。他直勾勾地盯著紙上的最後一個名字——安妮,像是丟了魂一樣。

我已經猜到,安妮應該就是他的前女友。

“看來,你有答案了。”我轉動著手中的消音器,“排除到最後,只剩她了。”

“安妮……”俊彥眼神空洞,目視前方,“不會的。”

認識安妮那年,俊彥二十歲,安妮十九歲。在一個夏季的午後,安妮將自己編織的厚重圍巾給俊彥圍上,俊彥接受了安妮的愛,同時也接受了第二天冒出的大片痱子。之後,俊彥不顧家人反對,與安妮在單身公寓同居。安妮頸椎不好,俊彥就買來搖椅,讓安妮躺在裡面休息,自己輕輕搖動。他以為自己會和安妮就這樣一天天老去,只是沒有想到,審美疲勞來得如此之快。半年前,安妮提出分手,從公寓搬了出去。俊彥沒有放棄,打電話挽回,甚至到安妮上班地點去堵她,卻得知安妮已經有新男友。安妮請求俊彥不要再糾纏,從她的世界裡消失。而俊彥只是想告訴她,他還一直在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