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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想得美(出書版)

那個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寢室裡,這邊廂接收槍手發來的答案,那邊廂再用寢室座機打電話一道一道念給他聽。他咳嗽就是沒聽清,不吭聲就是繼續往下念。

那時候的黑白諾基亞聲音挺大的,電話那頭隱約傳來整個考場此起彼伏的咳嗽聲,當然時不時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確認他都聽到了,再繼續往下。大概是兩個多小時之後,估計終於交卷了,我才掛了電話,嘆了一口氣,抬頭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頭,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著那一口天,想,這扶不起的劉阿斗啊,家裡再好,頂個屁用。

又過了半個小時的時間,死一般冷清的寢室樓裡漸漸有了人聲,走廊裡的腳步聲逐漸密集,終於有人開門了。他考完試回來了,我問他怎麼樣,他說還行,這次肯定過。然後我們就又沒心沒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遊戲,看了看電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燙之類,買了一堆沒用的小東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地回來,腰痠腿軟,就像以前的每個週末那樣。

回去的路上,我特別不開心。徹頭徹尾的昏悶、無聊、失落、迷茫,像髒玻璃上的一層厚厚霧氣,叫你看不見未來。

這可是在青春年華啊。

回學校的路程很遠,我坐在計程車上,靠著他的肩膀,不知不覺睡過去了。我是個睡眠極差的人,連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別說什麼在課堂裡、車上、飛機上……那種瞌睡我從來都無福享受。但那個下午是我記憶中唯一一次,靠在一個人的肩上,在車裡,睡得像豬。

該下車了,他輕輕地叫醒我,我還在夢裡,迷迷糊糊下了車,過了好久才清醒過來。他就一聲不吭拿著我們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實實一步步走著。我看著他背影,想起剛才的那一覺,就跟自己說,該是一個多麼讓人信任、多麼暖心的人,才能讓我在車上都能睡死過去啊。

老孫的四級總算是過了,也畢業回了河北的家裡。可是他家裡管得太嚴,父母壓根不讓他出來,要在本地給他安排一個穩穩當當的工作,然後房子車子都是現成的,再相個親,跟著就該結婚生子……總之就是大樹底下好乘涼的標配人生。他連我的生日,一個半小時的車程,都沒法出家門,到天津來一趟。

忘了是二十二歲還是二十三歲生日,我上完課,也懶得動,沒精打采地一個人蹲在寢室裡看電影。我就想啊,他家裡這麼嚴,他這麼大個人了,連出門的自由都沒有,我倆在一起也只是浪費時間,都這麼不上進,英語連個四級都過不了,還談什麼一起出國,談什麼未來。你家有錢,你不努力都能活得這麼好,我沒這麼好的命啊。我拼死了才能得到的東西,你輕輕鬆鬆與生俱來,什麼風雨都有父母替你擋。我倒是也想指望你啊,可你這是能讓人指望的樣子麼?算了,還不如各走各路,我沒那麼好的命,耽誤不起,還得奮鬥呢。

話說回來,當時也沒有“女漢紙”這個詞兒,所以我還對分手的決定引以為豪。閨密說,見過嫌沒錢分手的,沒見過嫌有錢而分手的。

做決定之前,我去了一趟他老家見他。他還矇在鼓裡,興沖沖地告訴我,已經在北京的新東方報了名了,要學託福,學gre……這樣才有正當理由不在家裡住,他家人也管不住他了,到時候他會經常來找我……

我一時於心不忍,分手的話也沒說出來。見完了面之後,回去想半天,還是發了一條簡訊給他,臺詞老套到俗:我們分手吧,我已經和別人在一起了。

若說辭職有裸辭一說,那我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實我想說的是:一個人在沒有成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擁有最好的對方。但當時也是一塌糊塗的我,有什麼資格說這樣的話。

如我所料,分手說出來,他也沒鬧,也沒挽留,就像一刀捅進棉花裡,沒有痕跡,沒有聲音,連刀子都陷進去不見了。

他只是在最後一次約我見面的時候,帶了一大箱子東西,在濱江道的星巴克裡面,把所有有關我記憶的東西,全都還給了我。包括七個筆記本,裡面抄滿了從我們認識第一天起,所有的簡訊記錄。一筆一筆,一個字一個字。

他說,我也沒你那麼會寫,我寫不出來,只能都抄下來了。

我看著那一箱子的時光,頭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麼叫“頭暈目眩”。而他的那種平靜,讓我後知後覺,其實我還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從我說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

失去一個人並不難受,難受的是無可挽回。

我後來才知道,分手之後,他痛苦得大病一場,抑鬱且終日不食,瘦了十斤。他爸媽嚇瘋了,帶他去歐洲旅行散心,轉了一大圈回來之後,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著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去哪兒就去哪兒。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從一個家門都出不了的傢伙,變得能一個人獨自開車從河北到安徽,去見一個相好的妹子。

我知道了之後,真是氣壞了。打個比方,就像你買的股票越跌越兇,苦苦捏了兩年都沒捨得割肉賤賣,最後終於判斷沒有看漲的可能,三思而棄。結果一出手,轉天股價就反彈上天。

讓我氣壞了的還在後頭。他開始痛定思痛,發奮圖強,從一個四級都過不了的水平開始學英語,花了快兩年,總共考了六次託福、四次gre,終於被紐約的學校錄取,並拿到了簽證,在我剛好快畢業的時候,去了美國。

嚷嚷半天,結果去成美國的是人家。

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賤,回到他的部落格去看,有一則寫的是:走得夠遠,已經忘記當初是為什麼出發。沉甸甸的時間與辛勞,喜淚參半。那個部落格裡寫滿了他這兩年的時間如何度過。我一邊看,一邊掉淚,想了許多的如果,最終都只有但是。

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個邊尿尿一下。老孫說。

我把臉對著窗外,車裡放的是雜七雜八的交通廣播,可我什麼都聽不見了,回憶如山,重得我抬不起頭。要不是他說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麼讓當時的心情收場。八年了,覆水為什麼難收,說白了,因為幹都幹了。

他把車子靠邊,開啟車門,兩步跑到角落裡,對著牆解決。等他回到車上來的時候,他開出了兩步,眼睛瞟後視鏡的時候,才看到我的臉,嚇得他一腳剎車,問,你怎麼啦?

我心一橫,想著,反正臉都丟盡了,也不怕再丟一層,豁出去了。

於是我就著兩管鼻涕加兩窟窿眼淚水兒,跟他說,老孫,這一趟來北京出差,本來沒想見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臨時有變,就空出來了,我就突然想來見見你。我也沒有想到你會回我的簡訊。

我們認識有八年了,有時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現在我的生活挺整齊的,也安靜。早睡早起,在家裡趕稿子。有時候夜裡氣氛到了,會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兒。說是突然想見你,其實也不是平白無故的。前幾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個部落格去看了看,覺得時間真快……別的沒什麼了,我只是想和你說一件小事。你當然不記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來,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們分手之前,有一次我們打車從濱江道回學校。那計程車上,我居然靠著你肩膀睡著了,還睡得特別死,都做夢了,該下車了都不知道。這種事從前沒有過,以後也沒有過。一輩子能遇到過這麼一個讓你安心的、在車上靠著就能睡著的人,挺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