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決戰【二】
作品:《規則怪談:我是普通人》“呼,這種打了人還不用的負責的感覺真爽。”夏華知道這裡是幻境,而且這兩個人渣也是死有餘辜,自己完全沒有負罪感。
彈幕也是被夏華的操作刷了起來。
哇,開局打暈小女孩,我直接潛入家中殺掉她家人,像不像反派設定?
除了打暈小女孩我不贊同外,另外兩個人我只能說好似,開香檳咯。
各位好,我是你們的羅老師,有沒有同學告訴我,這個人他打暈小女孩,爆錘小男孩,然後殺掉男人,這是犯了什麼罪?
我知道,潛入家中是犯了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打暈小女孩,爆錘小男孩是故意傷人罪,殺了老男人則是故意殺人罪。
難道不是激情殺人?
樓上的罰你好好看看刑法當中激情殺人與故意殺人的區別。
我贊同無罪,因為這個事件是在怪談世界裡面的幻境生的。怪談世界不適用我們人類的法律,所以他無罪。
6,確實如此啊,還好直播間裡面沒有聖母不然又要吵起來了。
夏華覺得這個幻境應該就結束了吧。自己現在需要的應該就是出門就可以了。
說到底,這個遊戲機也是怪談世界裡面的幻境裡面的幻境。
應該不至於太難吧。夏華扭開了外面的大門,一陣白光閃過,果然就來到了外面。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夏華點了點頭。
更準確來說是自己的家的幻境,接下來只需要扭開大門。
......回到了湖邊小屋。
現在不知道幾點了,也許已經進入夜晚了,必須要做好準備。先自己現在有一個問題,獨角獸的玩偶,這一個看起來並不算大的玩偶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喚醒湖神人格的道具。
所以自己要做兩手準備,既需要獨角獸的玩偶,獻祭之刃也需要裝備好,萬一獨角獸的玩偶無效,自己還需要殺出一條血路。
接下來先要製作一個火把。現在應該已經黑天了,所以火把照明是必須的。
夏華玩過生存遊戲,知道火把的製作辦法。
先這裡就有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先是引燃物,這裡還有幾個還沒有新增的木柴,這個樣子挑選一根比較小一些的,比較容易拿在手上。
接下來需要的是布條,這裡正好就有現成的。夏華拿出獻祭之刃,將床單裁剪好,一圈圈的纏繞在木棍上。
接下來需要浸泡燃油,不過這裡沒有那麼多條件,所以跳過這個步驟。
接下來就是點火,火把火把,沒有火焰怎麼能叫火把呢。
點燃的物品,以這裡的物品來看,只有火柴可以做到了。
額...火柴好像被放在庫房...
沒辦法,現在自己只能冒險出去一趟了。
先將還沒有製作完成的火把別入腰間,玩偶放入褲子口袋,手中拿好獻祭之刃。
“阿彌陀佛,阿門,太上老君保佑我不會開門就遇到湖神...”夏華雖然不信神,但是遇到事情還是要拿出來講講,保佑保佑,這個樣子圖個心安。
夏華嚥了口口水,慢慢開啟了湖邊小屋的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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