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按律當誅(第1/2頁)

作品:《官途無疆

教育廳副廳長看情況不對,立馬撤退,儘管有工作人員護著,但後腦勺還是被重重地砸了一拳。

與媒體和公眾的見面會在一片混亂之中收場。

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清海聽說之後大怒,家長們太不像話了,讓教育廳辦公室調出當時的監控,向公安部門報案。

於是,現場有十幾名家長被拘留、約談和罰款,原因是尋釁滋事。

《大河晚報》對此進行了報道。

但是五天之後,採寫這篇報道的《大河晚報》記者被勒令停職,當天的值班副總編被有關部門約談,《大河晚報》雖說是自收自支,但還是河洛日報報業集團的旗下,作為黨的喉舌,必須講政治、顧大局,不能給別有用心之人特別是境外反華勢力以可乘之機。

“怎麼會這樣?教育廳能管住媒體?”江寒奇怪地問道。

“教育廳當然管不住,但這件事涉及到了省委宣傳部。因為省委宣傳部就是管新聞媒體的。”

沈芸說,今年為考生統一配備文具,金額十分巨大,所以進行了招標。

中標單位是省新華書店有限公司,這是一家國有公司,是省委宣傳部的直屬企業。

換句話說,新華書店是省委宣傳部的親兒子。

親兒子出了事,當父母的當然得管。

新華書店統一配備的筆,是南方一家公司生產的名叫“愛好”的筆。

有的家長查出來了,這種“愛好”牌的筆,去年剛剛被國家質監總局通報過,因為市場類標準監督檢查項存在問題被責令改正,還上了315晚會。

緊接著,愛好筆業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符合行業標準的產品被省有關部門行政處罰。

家長們更是憤怒,已經被通報為不合格的產品,河洛新華書店公司竟然作為高考用筆的供貨商!

不用調查就知道,用腳趾頭就可以想到,絕對是貪圖便宜。

使用質量不過關而廉價的筆,省新華書店有限公司能夠攫取更大的利潤。

此事一出,紙媒不敢報道了,而各種網路寫手以及家長們開始在各大網站發帖子,帖子下面的跟評無數。

“清朝大貪官和紳也不敢貪墨科舉的銀子!因為科舉犯案會被滅三族!”

“這要是在明清,必定是人頭滾滾了!”

“按大宋律,當誅!”

“回扣多,當然質量差!”

“猶太做法,天理不容!”

“別說這沒用的,就想知道河洛省教育廳、河洛省委宣傳部用的是什麼筆?用的是什麼牌子?最少是派克,要不就是百樂,最差也得是得力、晨光吧?”

“下一步,是不是要求全體考生統一服裝了?這個利潤更大!”

“公開招標!!!程式合理合法!中國人都知道的笑話!哈哈哈。”

“省錢也罷,受賄也罷,真正害苦了這屆高考學子,應該給予學子們一個交代!”

“選拔人才乃國之重器,出現腐敗,殺無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