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1章 哈林姆,當炮灰的時候到了!(第1/2頁)

作品:《落日傭兵

9毫米的子彈,衝鋒槍……

為什麼我會懷疑到千面人巴德斯坎的身上呢?

還記得先前我們在樹林營地裡的時候,曾經與巴德斯坦坎,還有那個狼王沃魯姆發生過交戰。

當時沃魯姆被我打傷了,巴德斯坎那個混蛋及時出現。

那個該死的垃圾,他活的就像一個披著人皮的幽靈!

他突然出現在樹林裡,救走了被我打廢一隻手臂的沃魯姆!

我當時還記得,巴德斯坎出現,並沒有使用他的狙擊槍。

在他那血紅色的雨衣下,他有著一支黑色的微型衝鋒槍。

那衝鋒槍是什麼型號來著?

呵呵,不好意思,我忘記了,好像是德國HK公司生產的,MP5衝鋒槍。

因為當時在戰鬥,我們都在緊張的躲避對方的子彈,哪有時間仔細看那個對方用的什麼槍?

但是9毫米的衝鋒槍,這件事我卻記得很真切。

其實在我們這些狙擊手中,狙擊槍,配上一把衝鋒槍,這也算是我們這些狙擊手的標配之一。

身為一名職業的狙擊手,我們通常都需要兩把槍。

一把主武器,一把副武器。

主武器,用來遠端狙殺,通常是我們賴以生存的狙擊步槍。

不過也有例外,有少數一些特別有個性的狙擊手,或者是一些奇葩的狙擊手,他們會把狙擊步槍當成副武器使用。

而狙擊手的副武器,其實在非洲,在各個傭兵團裡,是並沒有太多要求的,主要是看狙擊手個人喜歡哪種。

有的人喜歡大口徑手槍,有的人喜歡全自動手槍,有的人喜歡微衝。

而像我這種人,我比較喜歡安裝了消音器的突擊步槍。

還記得當初我的那把AUG嗎?

那可是我心愛的寶貝之一,是我當年花了大價錢才搞到手的!

只可惜,蒙達加克一戰,我被敵人逼到打光了子彈。

為了不把那把槍留給敵人,我只能親手把它埋葬,讓它永遠的留在了蒙達加克的廢墟里!

我15歲當兵,18歲成為狙擊手,有著遠超常人的耐力,所以我的副武器,要求會比別人高一些。

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晚出現的這把槍!

在我的記憶中,我們在阿麗克山脈打了這麼久的仗,所遇到的敵人,不管是叛軍,還是馬匪,大家所使用的武器都是廉價的二戰貨。

比如毛瑟98K。

比如李英菲爾德步槍。

又比如半自動步槍,M1加蘭德FN49。

叛軍的武器就更不用說了,二戰時期的存貨,AK47,AKM,各種版本的仿AK武器,RPK輕機槍等。

我們在阿麗克山脈,還從來沒見過有哪個傢伙使用衝鋒槍打仗。

巴德斯坎,是我們遇見的第一個使用衝鋒槍的人。

那個混蛋,如果他不是變態,他一定很有趣。

“媽的,巴德斯坎!”

“那個混蛋竟然追到了這裡?”

“他是來找阿克波潘的嗎?”

趴在巨大的岩石後方,我仔細的注視著前方黑暗裡的一切動靜。

回想剛剛發生的事,敵人在我們左手邊9點鐘的方向偷襲,從槍聲響起,到結束,總共也不超過1.5秒鐘!

敵人很瞭解一名狙擊手的行為模式。

這個人不用問,應該也是一名狙擊手。

巴德斯坎,這個混蛋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我心裡還是有個疑問……他為什麼用衝鋒槍而不用他那把“黑爾狙擊槍”呢?

“媽的,垃圾,你小子到底搞什麼飛機!”

心裡想著這些事,我輕輕的皺著眉頭,繼續趴在草裡一動不動。

就在這時,我衣服裡的通話器中,突然傳來了老傑克的聲音。

“傑克呼叫韃靼,傑克呼叫靼!”

“嘿,韃靼,阿克波潘跑了,那個該死的混蛋向著西北方逃了!”

“你們那邊怎麼樣,你們遭到了襲擊?需要我們去支援你!”

漆黑的夜色中,老傑克的聲音對我充滿了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