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千萬不要把我的護身符給摸走了(第1/2頁)

作品:《逢人不說人間事

紙條的內容讓我看得一愣,這個紙條應該是留給小乞丐的,不是留給我的。

紙條上的字跡和遺囑上的非常相似,應該是戚兵寫的。

老爸把紙條接了過去,傳看了起來。

我問小乞丐道:你識字嗎?

小乞丐用手比劃了一下,我扭頭看向振堂叔,正想問問小乞丐比劃的什麼意思。

就見振堂叔頭也沒抬,嘴裡直接說道:一點點!

我一愣,看了小乞丐一眼,這不會手語交流起來也太費勁了吧。

我拿過那張紙條,開啟後,展示給了小乞丐,說道:能認識上面的字嗎?

小乞丐看了一眼紙條上的字,點點頭。

我鬆了一口氣,她是識字的。

我看向了老爸,現在麻煩來了,戚兵紙條上的意思是讓她跟著我走。

可是我怎麼可能做主把她帶回家呢?

老爸也皺著眉頭看向了我,他應該也是在想到底應該怎麼辦。

李穎坐在椅子上看了小乞丐好一會兒,扭頭對我說道:肆哥,她一個人好可憐的!我們把她帶回去好不好!

我看著她沒有說話,她又把頭轉向李叔說道:爸,我們把她帶回去好不好?

李叔看了老爸一眼,尷尬地笑笑,說道:穎兒,你不要太擔心,一定有辦法的!

老爸看了看小乞丐,又看了看坐在地上的振堂叔,說道:我還是問下你媽吧!這一屋子人已經夠多的了!

我想了想,現在家裡大姐馬上要帶孩子,又沒有了工作,二姐還要讀書,還有一個偏癱中風的孫家奶奶,再加上精神受過刺激的振堂叔,如果再來一個小啞巴,似乎也確實多了點。

老爸嘆了一口氣,說道:走吧,我們先回去,等徵求了你媽的意見再決定吧!

我突然想起來之前箱子裡的那筆錢,除了給二姨的,還公家的,應該還剩餘不少吧。

我們如果實在不能帶她走,給她留點錢總是可以的吧,至少能讓她養活自己。

我問道:爸,箱子裡剩下的錢呢?

老爸一愣,他“啊?”了一聲。看了李叔和李穎一眼,沒搞明白我突然問那筆錢幹什麼。

我說道:實在不行,我們給她拿點錢也行。

老爸臉色有點古怪,他遲疑地說道:那些錢,已經用掉了!

用掉了?我一愣,那麼多錢,用到哪裡去了?

老爸輕咳了一聲,說道:我用那些錢給你在城南買了點房子!

在城南買了房子?我還以為老爸又把錢偷偷給了孫家。

李叔說道:城南那片房子不是還在拆嗎?

老爸點點頭,說道:嗯,現在拆的是南街。我買的是沒有拆的那片,有幾戶人家涉及一個官司,要賣房子清償債務,我乾脆給肆兒買了下來。

我不關心這個,我關心的是如果沒有錢,又不能帶小乞丐回去,那她生活怎麼辦?

我問道:爸,那她怎麼辦?

老爸說道:我等下就打電話跟你媽商量,就算要帶走,也是明天的事了!走吧,先回賓館休息。

老爸起身扶著振堂叔就往外走,李叔跟著也往外走。

我和李穎看著小乞丐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拉了李穎一下,說道:走吧!

李穎似乎有些不捨,她邊走邊回頭看著小乞丐。

走出門口,我剛想跟小乞丐招呼一聲,一轉身卻發現小乞丐揹著布包直接跟著我就來了。

我連忙阻止了她,對她說道:明天,明天我們過來!

小乞丐眼巴巴地看著我,手上比劃了一下,執意要跟著。

我急忙說道:我們不是走了,我們就住在樓下“七星樓”賓館三樓。下面的房間也住不下,我們明天再來好不好?

小乞丐似乎聽懂了我說的話,站在門口沒有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