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為什麼還要躲著

作品:《逢人不說人間事

天已經黑了,我和東子一前一後回到家,老爸和何哥正在家裡商量著什麼,還沒開始吃飯。

我暈乎乎地往桌旁一坐,一身酒氣頓時引起了老爸的關注。

他用鼻子使勁嗅了嗅,問道:肆兒,你喝酒了?

我說:嗯。

老爸罵道:我看你一天是閒的皮癢了!

我咧嘴嘿嘿一笑,說:爸,我找到振堂叔了。

老爸表情一呆,說:你說什麼?在哪兒?

我伸手朝外一指,說:後山的山神廟裡。

老爸二話不說,起身進屋換衣服,拿著電筒就往外走。何哥見狀,馬上起身找電筒,緊緊跟著。我還暈乎乎坐著沒動。

老爸走過來,朝我頭上一巴掌,斥道:帶路!

“哦”,我連忙應道。

出門時,老媽問:馬上吃飯了,你們幹什麼去?

老爸答道:你別管,吃飯不等我們。腳步匆匆,往後山而去。

快到山神廟時,隱約可以看到,我們之前的火堆仍有餘火,火光一閃一閃,一個身影正在火堆旁忙著什麼。

我頓時激動起來,我說:爸,你看!你看!

老爸也緊張起來,對我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給何哥使了個眼色,何哥馬上悄悄從另一邊繞了過去。

我們輕手輕腳走到火堆旁,只看見一個穿的破破爛爛的乞丐,正在全神貫注地啃食我們剩下的雞骨架和烤紅薯。

老爸靜靜地看了一陣,輕聲喊道:振堂哥。

乞丐嚇了一跳,一躥跳了老高,手裡還抓著雞骨頭,就往廟裡跑。

何哥一下堵住廟門口,對乞丐雙手做出安撫的動作,說:振堂叔,我們是李家的人。

乞丐開口說道:你們是誰?想幹什麼?

乞丐口齒非常清楚,不像之前那次說話結結巴巴。

老爸和何隊對望一眼,帶著疑惑,老爸說:你是振堂哥嗎?我是李素雲的愛人,李開林的女婿。

乞丐轉過身來,手上抓著一個雞頭。說:我不認識什麼振堂哥,我姓周。

老爸又用電筒認真照了乞丐一下,的確和頭次看到的人不一樣,臉上也沒有傷疤。馬上回頭看了我一眼,眼看就要發火了。

我急了,說:振堂叔的被子和草帽都在菩薩後面,我看清了,就是振堂叔的。

乞丐啃了一口雞頭,說道:那被子和帽子我來之前就有了,不是我的。

何哥走進廟子,按照我的提示,爬上菩薩底座,把裡面的被子和草帽都扯了出來。

老爸和何哥認真地看著被子,問乞丐:你什麼時候來的?

乞丐答道:有六七天了。

何哥問:除了你,這裡還住的有其他人嗎?

乞丐說:之前應該住的有人,我來了倒是沒有看到過誰。

老爸問我:你怎麼確定這被子和草帽是你振堂叔的?

雖然還沒有找到人,似乎大家都已經認定之前要飯的,就是李振堂了。

我想了想,除了有差不多的被子、相似的草帽,確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了。

我“嗯”了一陣,也沒有答上來。

何哥見狀,從包裡摸出一塊錢,遞給乞丐,說:不好意思,認錯人了。然後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對老爸說:爸,應該不是,我們先回去吧。

老爸點點頭,正準備轉身離開,那乞丐捏著那一塊錢認真摸了摸,突然說:你們找的人,是不是臉上有傷?

我們腳步一滯,齊聲問道:你見過?

乞丐說:在城南那邊見過一次,臉上有一條傷口,都流膿了。說話也說不清楚,不過跟你們一樣,人很好,還分給了我半塊饅頭。

老爸原地沉思了一會兒,從包裡拿出五塊錢,遞給乞丐說:這錢你拿著,如果下次你看見這個人,你馬上到小東街12號,告訴我們一聲,我們有重謝!

乞丐高興地接過錢,說:可以可以。

回去的路上,老爸說:可以肯定的是你振堂叔還在這裡,沒有走遠。小何你費下心,平常多注意一下,但這個事非同小可,不宜散開來說。肆兒也是,今天這事做的很好,但有些事情需要守口如瓶,除了我們自己人,任何人都不能講。

何哥點頭應道:我明白。

我聽得似懂非懂,心裡想:振堂叔,到底為什麼還要躲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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