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租賃和販賣(第1/2頁)

作品:《求生:在迷霧建造庇護所

接下來,經過長達3o分鐘的激烈討論,五人終於將所有的計劃,都做了詳細的記錄。

先,是第七區的主要經營模式——地產租賃和售賣。

按理說,整個第七區都屬於他們,完全可以全部佔領下來,進行經營展。

但是,這種方式太過浪費。

他們五人人手不足,也沒有充足的經商經驗,根本不能完美利用這片土地。

也不能像第八區那樣,佈置完整的市場經營環境,做到統籌管理。

所以,他們選擇另尋他法——全都租出去,或者賣出去。

當然了,齊原也不打算賣店鋪,那成本實在太大,而且時間也來不及。

所以,乾脆直接賣土地!

按平方賣!

而且每人限購!

經過討論後,五人最後決定,租賃6o%土地,賣出3o%,最後留1o%土地自己使用。

所有的土地,全都分佈在中間道路的兩側,隨著越深入,面積也就越大。

單凡選擇賣的,都是面積較小,靠近聚集地中心處的內圍地盤。

而外圍的,面積足夠寬敞的區域,則是全部選擇租賃。

其中,租賃土地的價格,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靈幣收費。

而允許租賃的區域,每一處的面積都過5oo平方米。

所以每個月,就需要上繳1ooo靈幣。

而那些直接售賣的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oo靈幣售賣。

也就是說,購買一間面積最小,只有十平方米的地盤,需要1ooo靈幣。

而更大面積的地產,價格可想而知。

同時規定,每一個人,只允許購買一塊地盤。

這條規定,就讓他們不得不認真考慮,唯一一次購買機會,到底是買面積大的地,還是買面積小的地?

齊原相信絕大多數求生者,會選擇儘自己全力,購買面積相對更大的地盤。

特別是四級庇護所的求生者,購買需求可能會非常大!

四級庇護所能生存,全靠“庇護卷軸”維持,每星期2oo靈幣早晚把他們拖垮?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拼盡全力,在聚集地購買一塊土地生存。

而且,還有更重要的一點!

一旦他們定居在第七區,今後肯定和第七區繫結。

如果遇到強大野獸來襲,五級庇護所的求生者還有後路,能夠選擇逃跑。

但是這些定居下來的人,還能跑嗎?

說不定,即使不讓他們參戰,都要抱著齊原大腿,吵著鬧著要保衛家園。

而且齊原瞭解到,很少有大區並不允許土地買賣,大多數只允許商鋪的租賃,

特別是官方勢力,他們本身實力足夠強,而且底下人手也很多,所以自身佔據了大部分地區。

只留下少部分商業區和住宅區,能夠用靈幣租賃。

不過,齊原五人可不管。

房子不想建?

我們直接賣地,然後讓他們自己建造,或者找齊原購買也行。

不會經營市場?

不用擔心,定居下來的人中,肯定少不了商業人才,讓他們自己展商業!

擔心被野獸攻擊?所以拉攏其他強大求生者合作?

這也無所謂!真正的強者,是喜歡在其他大區被管束,還是在第七大區自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