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0章 團建(第1/18頁)

作品:《大時代之巔

反壟斷調查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在法治國家裡,必須要拿出確足的證據,並且還要有充分的舉證質證論證環節,雙方要在一個平臺上交鋒……想要真正的判罰下來,就會非常困難。

畢竟被控訴的一方通常都是行業巨頭,都很有財力,可以請到最好的律師團隊幫忙。

一場調查下來,最終定下對方真的壟斷了,給予了鉅額處罰,這當然是最好的。

可一旦證據缺失,沒有給出最終的處罰,那就麻煩了。這類的調查,通常都要好幾年,要有幾十甚至上百人的精英團隊參與進來,調查經費可能就要上千萬歐元了。

這代價可太高了。

所以美國那邊的反壟斷,很多時候都是查著查著就不查了,就私下和解了。

就比如今年剛剛結束的谷歌的廣告投放的壟斷官司,就是私下和解。

谷歌出點錢,讓相關調查機構沒白忙活一通,然後承諾會修改相關的投放準則,不再進行相關的壟斷行為了,這事就算過去了,不會處於幾十億美元的罰款。

因為這種事太難確定下來了。

罰單開出來了最好。

要是沒開出來,反壟斷機構可就虧慘了。

私下和解,既解決了問題,又能小賺一筆,也就差不多了。

高通這種專利官司裡的老油條,在歐美市場裡縱橫了這麼多年,早就把歐美的那一套反壟斷體系給吃透了。在把競爭對手搞死的情況下,能和解就和解;如果競爭對手還活著,就不能和解,寧可跟反壟斷機構堅持到最後,也要把競爭對手給搞死。

退一步來講,哪怕是壟斷官司成立了,高通被處罰了……那也要調查很多年才能落實。

到了那個時候,競爭對手早死了。

交點罰款也能接受。

就像周紹寧說的那個英國的軟體公司Icera似的,他們一直在申訴,不斷的向高通難,這個案子延續了很多年。

到了2o14年的時候,迎來了轉機。

丹麥的經濟部長,號稱反壟斷女王的維斯塔格上臺了,她成為了歐盟競爭專員,專管這一類的反壟斷官司。她可就厲害了,手段凌厲、魄力十足,既有能力又有膽識,上來就把美國的科技巨頭們全給震懾住了,微軟、亞馬遜、谷歌、Facebook、蘋果都被她給收拾個遍。

最不能放過的當然就是高通。

上任第二年,天價罰單就下來了。

這還不算。

她的任期是五年,在任期的最後一年,覺得時日無多了,就又拿這件事對高通開刀,又進行了一輪補充性的壟斷處罰,簡直就跟鞭屍一樣。

可是,那又怎樣?

唯一可能在軟體層面繞開高通專利並對其形成競爭威脅的軟體公司Icera早就完蛋了,手機晶片的行業已經被高通給大一統了。

這都是未來的事了。

周紹寧不知道。

周不器的先知先覺也不覆蓋這裡。

不過,他明確的知道一個道理,就是國內的手機產業崛起,一定不能出現高通這樣的攔路虎,他們搞的那種強制捆綁的銷售策略,還有專利的免費反向許可,對行業的破壞性太大了。

在這種關鍵性的領域,中韓手機產業必須要聯手!

其實,寶島的手機行業也挺強,hTc仍然是主流的熱門智慧手機品牌。不過,寶島不在周不器的考慮範圍之內,就算被高通欺負了,他們也未必有勇氣站出來給高通開罰單。

周紹寧對這樣的策略卻不太認同,覺得太激進了。

做好了當然好。

要是做不好,那可就把高通給得罪了。等以後供貨的時候,對愛斯達進行一定的刁難和剋扣,這就麻煩了,會影響公司的展。

周紹寧很保守的說:“最好是先協商解決,高通和手機廠商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這跟高通和那些晶片企業之間你死我活的關係不一樣。如果你出面說清利害關係,說不定能讓高通改變策略。”

“先禮後兵?”

“對,把話說清楚,說不定就能在談判桌上解決了呢?要是談不下去,再退回來採取對抗的方案也不遲。”

“你也不用太擔心。”周不器笑笑,“就算最後沒搞成,高通也不敢拿愛斯達怎麼樣。尤其咱們的自研晶片推出來之後,該擔心的就是他們。”

這就是自研的意義了。

想取代高通,幾乎不可能。

卻可以對高通形成威脅。

一旦愛斯達做出了全系放棄高通晶片而轉向採用自研晶片的戰略,對高通來說不僅是業務上的巨大損失,也會多出來一個戰略上的競爭對手。就跟三星一樣。

三星也做晶片。

過去這些年,三星沒少跟高通打架。

可是,當三星決定在自家手機裡採用高通的晶片套餐時,高通馬上就敞開了大門,高高興興的把客戶給迎了過來。

商業市場裡,從來就沒有意氣用事和恩怨糾紛。

利益才是各方追求的最高標準。

不過,周不器覺得周紹寧說的也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