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0章 矽谷的潛規則(第1/2頁)

作品:《大時代之巔

國內的網際網路行業,那叫一個窮兇極惡,相互挖人的時候真是一點情面都沒有,要多狠有多狠。

比如,一家公司有3o個員工,開出了一個估值1億元的專案。

有一家大公司想收購這家公司,可覺得價格太高。

怎麼辦?

最好的辦法就是模仿。

單是模仿還不夠。

狼性競爭的時候,是強大自身的同時,要削弱對方的實力。

這個時候,就可以來一波狠的了,比如斥資2ooo萬元,去把對方這3o人的團隊裡的2o個人給挖過來。

對方直接就垮了。

自家手底下的這個跟風的專案也就做成了。

至於競業協議……

這玩意在國內的It行業裡很模糊,查也沒法查。這跟矽谷還不一樣,矽谷一共就那麼大,抬頭不見低頭見。

國內的科技公司部署在好幾個大城市,員工離職了就沒影了。就算查出來了,想起訴也困難,對方可能只是臨時工的身份,而且他到底做了什麼也很難有切實的證據。

矽谷科技巨頭的競爭,遠沒有國內網際網路行業這麼激烈,這麼無所不用其極。

科技巨頭之間,甚至都有一些“潛規則”。

巨頭之間,不能開戰。

就比如這次扎克伯格挖走了大衛·馬庫斯,著實是在周不器背後捅了一刀,可雙方還是要友好的溝通,來和平的處理好這件事。

一旦開戰了,雙方你挖我、我挖你,即便兩家公司沒有陷入混亂,也會因為不斷的挖人行為,導致企業的用人成本大大增加。

類似的事情,就生在蘋果和谷歌身上。

谷歌當初要做谷歌瀏覽器,就想從蘋果那裡把safari瀏覽器的幾個大神給挖走。喬布斯聽了,當即就大怒,告訴谷歌說是他們如果敢這麼幹,那就是開戰!

走著瞧!

谷歌果然不敢了,把想從蘋果挖人的那個人事總監給開除了。

就不挖人了。

這就不對勁了,誰都知道蘋果和谷歌是死對頭,相互挖人還不是正常?開戰怎麼了?公司之間的競爭越激烈,越有利於市場的繁榮展和使用者的利益啊!

再加上這種科技巨頭太有錢,很多人太眼紅,一波抗議過後,美國的調查機構就出來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調查之後,就現了科技巨頭之間存在的一些潛規則,靠著這些潛規則將工程師的薪酬控制在較低的水平,並壓制員工流動和展。

主要就是三條。

一,不積極招聘彼此的僱員。

能不挖人,儘量不挖人。

要挖人,也是去一些中小公司去挖人。

二,在向對方公司的僱員提出聘請時,要提前通知。

不能偷偷摸摸地就把人挖走了。

哪怕員工想偷偷摸摸的離開也不行,一定得告知,讓對方有一個準備,不能讓對方的業務陷入到混亂之中。

要相對友好的挖人。

哪怕有競業協議要違約,也是和解的方式支付一定的賠償金,而不是起訴去打官司。

前兩條其實都正常。

可是第三條就不行了——在向協議公司的僱員提供職位時,兩家公司都不會提供高於初始報價的薪酬。

這就很嚴重了。

就是“價格聯盟”了。

就是兩家公司私底下商量好了,給出一個基本的薪酬方案,雙方都要按照這個薪酬方案來報價,不能惡性競價而過度的導致公司利益受損。

這種“價格策略”的推動者就是喬布斯,他創辦的皮克斯的技術員工是利益傷害最嚴重的……後來也是皮克斯的員工跳出來為當局提供了證據。

然後,判決就下來了。

為這種價格聯盟的行為罰款了4.5億美元。

可是,罰款了又能怎樣?

很多事情都是處於灰色地帶。

扎克伯格給周不器打這個電話,就是這個意思,要兩人達成私下的“價格聯盟”,別瘋狂加價,到時候對誰都不好。

現在的大衛·馬庫斯,還沒有正式的從paypa1離職呢。

還有職工合同和競業合同捆綁著呢。

他想加入Facebook,還有幾道關卡要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