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第1/4頁)

作品:《長嘴小反派的親媽[七零]

“爹,我了我了……”二寶看著哥哥好弟弟都舉高高了,吆喝著該自己了。

隨即,他的笑聲又源源不斷的傳進廚房裡:“哈哈哈……爹快點快點……哈哈哈……”

寧書把做好的菜擺上餐桌,她對現在的生活很滿足,自己缺少的童年、從未得到的父愛和母愛,沒有發生在孩子們的身上,真好。

三寶還小,自己曾經因為對抗劇情對他的不聞不問,他是不會記得的。一寶和二寶雖然才五歲,但是兩人對以前的事情已經有了記憶,所以她想讓他們餘生都快快樂樂的,不要被那段事情左右。

“吃飯了,三寶,你的肉肉好了哦。”寧書來到廚房門口,看著玩鬧的一大三小大聲笑著喊道。

之前關於隨軍的事情,她是還沒有下定決心的,雖然打算等年後處理了菠菜再去,但還是拖拖拉拉的。可現在看到看到玩鬧的高興的孩子們,她已經確定了,處理菠菜的事情,就儘快把隨軍提上日程。

孩子們的成長光有母親是不夠的,還要父親,這才是能給他們的,幸福又完整的童年。

至於說會在家屬院遇見寧琴……她心想,下鄉前他們一家人都玩不過他,更何況下鄉後?

劇情設定裡的寧琴踩著她的身體上位,因為是劇情設定,她可以不和她計較。但如果隨軍後,她來找她麻煩,她可不會放過她。到時候連帶著和寧家人一起收拾了。

“肉肉……”三寶聽到孃的喊聲,搖搖晃晃的爬上屋簷下的水泥地,那大概有30工分高的水泥地,三寶爬的還非常的麻利,爬上水泥地,他小跑到寧書的身邊,然後抱住了他的腿,“娘娘……”他糯糯的童音讓寧書的心都軟了下來。

“三寶,吃肉肉啦,剛才看著哥哥們在吃,是不是嘴饞了?”寧書牽起他的小手,去裡面洗手。

“吃……寶吃……肉肉……”一個字兩個字的蹦出,是三寶的特色,不過這個年紀的小朋友基本都是這樣說話的,還挺可愛的。

寧書給三寶洗了手,又把他的手擦乾,然後把他抱到兒L童座椅上坐好。

他前面的木碗已經擺好了,裡面的排骨粥散發著濃濃的香氣。又因為已經涼了一會兒L,這熱度剛剛好,不會燙到三寶。

三寶看到排骨,眼睛都亮了。他用勺子把排骨從粥裡挑出來,然後小手去拿,就啃了起來。

排骨在粥裡燉的非常軟糯了,他的牙齒一啃,那味道像是會融化在嘴巴里一樣。三寶終於吃到肉了,露出一個幸福的笑容。

“我也要吃排骨了。”二寶蹦蹦跳跳的進來,身後跟著一寶,再後面是林國棟,他們是在外面洗手的。

“哇,今天的菜好多啊,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二寶看到除了排骨之外,還有其他的肉,好奇的問,“娘,這是什麼肉啊?”

林國棟坐下,米飯寧書已經給他們盛好了,他也好奇:“這烤鴨也有買?”烤鴨醬鴨差不多,很多人都不會區分。所以林國棟以為這是烤鴨。

寧書道:“這是縣城裡認識的朋友自己做的,也是私下賣給熟人的,但不常有,因為鴨不好買。今天也是運氣好,給碰上了。還在她哪裡買了蛋糕,說起來,她那樣偶爾自己做東西賣,還挺掙錢的。”她也沒有解釋這是醬鴨而是烤鴨,反正也都差不多。

林國棟知道她以前經常去縣城,經常去國營飯店,所以對於她在縣城有認識的朋友也不意外。而且,縣城裡私下做這種買賣的大有人在,可不只是這邊的縣城有,所以對於寧書的話,他也沒有懷疑。

林國棟並不反感去黑市,相反,如果黑市裡有他想要買的東西,他也會去。他並不是一個刻板的人,不過:“你買的時候要注意安全,如果碰到情況,大不了東西和錢都不要了。如果再碰到更嚴重的,就找孟傑。”

紅巾兵並不會抓去買東西的人,最多把他們買來的東西沒收了。買東西構不成投機倒把,賣東西才是。

所以,去黑市買東西如果被抓了,就是破產消災而已。

甚至,紅巾兵說不定為了你們下次再去,再來抓人沒收東西,還會故意放人呢。這不是長遠的生意嗎?

不過有時候總有意外,所以林國棟還是提醒她。

“嗯,我可小心著呢,去她家的時候我都是帶著籮筐去的,外人看來,只會以為是親戚上門了。而且,她私下賣的東西也不多,去的人也少,不太會引人注意。”寧書道,“不過,我最多一個月去個一兩次,改善改善伙食。”

“娘,這個好吃嗎?”一寶夾了一塊糖醋排骨在啃,他沒有吃過這個醬鴨,可看著和紅燒肉也差不多,好像很好吃的樣子。

“每個人的口味不一樣,有人喜歡酸的,有人喜歡甜的,就看你喜不喜歡這個口味,你可以吃吃看。”反正寧書是喜歡的,不過她不喜歡吃皮。

“肉肉肯定好吃的,哪有不好吃的肉肉。”二寶道。

寧書笑著先加了一塊,不過:“我不喜歡吃這個皮,一寶二寶,你們誰要吃啊?”

“給我給我……”二寶的反應最快。

一寶看了一眼,見弟弟要吃,他就沒說了,他排骨還沒吃完。

林國棟直接把碗遞了過去,以手長的優勢,把碗伸到了寧書的面前。

二寶不服氣的抗議:“爹,你怎麼和小孩子搶鴨皮吃?”他也伸手,把碗遞過去,但是手沒有他爹的長。

林國棟:“你要吃自己夾碗裡的。”

“哼。”二寶氣呼呼的夾起一塊醬鴨,然後把肉上的皮剝下來,“我也有。”

寧書無語了,她把自己這塊肉皮給林國棟:“你也可以自己夾啊。我還聽人說過,這個肉的靈魂就是皮。”

林國棟道:“你愛吃肉,我愛吃皮,剛剛好。”他是喜歡吃皮的,就像喜歡吃番薯幹一樣,他喜歡有嚼勁的東西。

寧書不知道,以為他在說好聽的話,覺得這男人還挺會來事的。

這邊一家子吃的高興,老宅的人就吃的不高興了。

寧書家回去之後,誰都不敢說話,就是林母也沒有心情做飯了,她就大米番薯放一起,直接煮了粥。

吃飯的時候,林父打破了沉默:“再過二十來天就過年了,到時候有糧食之類的要發,而且這是一家子難得的團圓年,所以這個分家就放到年後。老大老二,你們也不要多想,這個家現在不分,就是以後我和你們娘去了也要分的,還不如現在就分的乾淨,免得大家心裡都記掛誰多吃兩口,誰少吃兩口。”

明眼人都聽得出來,林父還在計較剛才他們說三個寶在老宅吃白飯的事情。

林父確實計較,以三個寶的年紀,能吃多少?就算他們吃白飯,那也是他和老婆子上工掙來的糧食。雖然說他們和大房二房沒有分家,可他們自己掙來的糧食,他們沒有做主的權利?

“爹,一定要分嗎?不能不分嗎?”林國豐心裡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