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第1/2頁)

作品:《長姐如後媽[六零]

林隊長聽了林大軍的話, 有些擔心:“這個……這個二軍會給押金嗎?”一次性給出150塊錢,誰家都擔心吧?而且,兄弟間算押金的話, 傳出去也不好聽吧?其實,他倒不是幫張孝軍, 林大軍是他女婿,他怎麼可能幫張孝軍?那天張孝軍來找他, 提了住林家老房子的事情,大小道理說了一通,但其實也是句句在理的, 林家老房子空著,他雖然過繼出去了, 但怎麼說也是林家的親生兒子, 他和方芳結婚,提出暫住林家老房子,他確實不好拒絕。還有一點, 張孝軍把知青管理得很好, 他去公社開會的時候,沒少聽一些大隊長說知青的壞話, 都在抱怨知青這個不行,那個不行,但是他們大隊卻沒有這樣的事情。

為此,大隊長對張孝軍的印象其實不錯的。

其實, 大隊長也不是拿林家的老房子做人情,如果今天他家有老房子,張孝軍和方芳結婚想搬出來,租他家的老房子, 他也是會答應的。只能說,他對張孝軍的印象,和林家人對張孝軍的印象是不同的。

林大軍道:“這個岳父你就不用擔心了,我姐關於押金的事情說了兩個方案。第一個,二軍一次性給出150塊錢作為押金,咱們家不要租金,他什麼時候搬走,這押金什麼時候退給他,村裡的人都可以作證。我姐說了,小五現在八歲了,過了年就九歲了,這房子是他的,過上幾年他也要說媳婦的,所以總不能讓二軍一直住著的吧?當年二軍過繼出去,張家給的200塊錢,我們也是沒收的,都私下給二軍自己了,這件事岳父也是見證人。所以我們林家對二軍是仁至義盡的,不至於他結婚了,還要林家出房子的。”

林隊長:“這話的確是。”過繼出去的兒子,沒有再回來要房子的道理。所以張孝軍說借住,可以付房租,他是同意的。如果張孝軍是來要房子的,那他肯定不會同意的。

林大軍繼續道:“所以,二軍給的150塊錢押金一點都不過分,如果他將來不搬走,那小五怎麼辦?這150塊錢,也等於是地基的押金了,他如果不搬走,小五還得重新批地基呢。當然,我姐也說了150塊錢不是小數目,他雖然過繼出去了,但畢竟身上流的還是我們林家的血,也是林家的親戚,所以一次性他拿不出150塊錢沒關係,每個月從大隊里扣就是了。一年扣15塊錢,扣上1親結婚了,房子剛好還給小五。”

當然,這不是林依依的本意,林依依之所以定10年,拿林五軍的結婚說事情,是因為十年後高考恢復,以張孝軍的性格,肯定回城。當然,如果張孝軍不回城,那麼十年後,用這150塊錢給林五軍重新批個地基也行,也許150塊錢是不夠的,但無所謂,自己再添點就行。但以她對張孝軍的瞭解,十年後張孝軍肯定高考離開。至於成績,林依依壓根兒就不擔心,像張孝軍這種鑽營的人,高考一恢復,肯定好好看書。

說不定,不用等高考恢復,他自己就提前轉營離開了。

而讓現在的張孝軍拿出150塊錢,他肯定不樂意,這件事如果傳開了,別人會說林家沒情誼,空著的房子都不讓張孝軍住,但是用每年15塊的押金來說事,就不一樣了。張孝軍現在是老師,雖然沒有工資,但是給工分啊。老師是滿工分的,到了年底,這工分算錢還沒有15塊錢嗎?

再說,方芳也是老師,也是滿工分可以算工資的。這就不得不說秦梅梅的做作了。誰叫剛開始,秦梅梅就失去了第一學期爭老師名額的機會,就白白給了方芳撿了便宜呢?

所以林依依一點都不擔心他們夫妻每年付不出15塊錢的押金。

林隊長:“行,我會把這件事跟張孝軍說的。”

接著,林大軍從袋子裡拿出一些海帶:“這是我姐讓我給岳父家的。”

島上海帶多,價格便宜,所以林依依用海帶來送人挺合適的,幾毛錢的東西,可以做人情,又得了人家的感謝。而對於島外的人來說,海帶味道鮮美,尤其是海帶湯,是一道非常好的菜,再者,海帶的營養價值也不錯。

林大軍離開之後,林隊長嘆著氣去了知青宿舍裡。

知青宿舍裡,張孝軍、方芳和方曹正在商量結婚的事情。前後下鄉不過半年,張孝軍就要和方芳結婚了,說句實在話,所有人都覺得驚訝,村裡人不說,就是這些知青也非常地意外。

不過算起來,張孝軍年後就20了,的確是要結婚了。而且在大家看來,張孝軍有能力,長得也不錯,的確是個好選擇。

是的,比起林大軍這麼壯實的人,可能在很多小姑娘眼裡,還是張孝軍這樣瘦的人受歡迎。

張孝軍選擇方芳作為結婚物件,也是有原因的。一,方芳家裡條件好,方芳下鄉是因為想要體驗農村生活,實際上她是家裡的寶貝閨女。可是哪裡知道,下鄉容易,回城難。所以為了閨女,家裡人都捨得把大巴大巴的東西寄過來。而且,方曹這個方家的兒子也在,方家就更加捨得寄東西過來了。不過,張孝軍作為有頭腦的人,當然不會貪方芳的東西。他只是希望他和方家結婚之後,方家在撈方芳回城的時候,能撈他一把。他可沒有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張家身上。

二,方芳這個人雖然性格任性,但其實非常地單純,他只是照顧方芳一小部分,在別人看來方芳難伺候,但其實很好哄。而且還有方曹在,他們兩人照顧一個小姑娘還不行嗎?

三,作為家裡的嬌嬌女,方芳長得很漂亮。

結合以上三點,張孝軍把方芳拿下了,在拿下方芳之前,張孝軍早就攻略了方曹。同時,也攻略了其他的男知青。比如他當了知青組長,但是組長獎勵的五斤糧食他卻是拿出來和大家一起吃的,衝著這一點,知青們就覺得他大氣。再比如當了老師,老師時不時地會收到一些東西,比如農村給的蔬菜之類的,他也會拿出來和知青一起下餐。再比如**月份,他就帶著大家釣龍蝦,大家吃了不少龍蝦肉。所以知青們對張孝軍,是心服口服。就連秦梅梅這個白蓮花,她都怕張孝軍。

張孝軍的確不是很看重這些糧食,他手中有不少的錢。首先當初過繼的200塊他還存著;其次在張家住了六年,因為張家夫妻想要養子養老,所以在條件上,他們並不苛刻養子,不管是他還是另一個養子,手頭的零花錢和零食,比別的孩子都要多。張孝軍早熟聰慧,這六年下來,零花錢都存了下來,再加上被另一個養子陷害報名知青之後,張家夫妻也給了他一些東西,所以他身上三四百的存款是有的。

在這種情況下,他的確不稀罕把一些糧食分給大家賣人情。

“你們都在啊?”林隊長進了知青辦的院子,看到張孝軍等人在院子裡曬著太陽商量事情。冬天裡,曬太陽是最舒服的一項活動了。

張孝軍趕忙起身,把凳子讓給大隊長,又對方曹道:“方曹,你給大隊長倒一杯熱茶。”方芳也在旁邊,但是他從來不使喚方芳。

方曹:“哎。”

林隊長:“不用不用,我說了事情就走。孝軍,關於你那個房子的事情,林家那邊回覆了,他們說……所以,每年扣15塊錢的押金,你看怎麼樣?這件事呢,我可以做個見證人,也可以請村裡的書記一起見證,到時候你們如果不住了,押金是可以退還的。”

張孝軍當然不想要給押金的,當然,他也不認為自己會在這裡長住,他是肯定要回城的。而方家人肯定也會想辦法把方芳弄回城,到時候作為方芳的丈夫,他能留下嗎?但是,如果不給押金就不給住了。

方芳:“押金就押金,咱們又不是給不起。”

張孝軍想要討價還價的機會都沒有了,被方芳給直接破壞了。

方芳都這樣說了,張孝軍也沒有辦法。再者,從工分掙的錢裡面扣,不是從自己的兜裡拿出,感覺還是不同的。說得明白點,不是從自己兜裡拿出的,並不是那麼心疼。而且,他和方芳結婚之後,他們的戶口就一起了,到時候工分掙的錢也是一起的,那麼……每年15塊的押金,是他和方芳一起出的,所以他等於出了7塊5,這樣一算,張孝軍就更加不心疼了。

不過,張孝軍又道:“方曹,到時候你和我們一起搬過去吧,那邊有多的房間,你一個人住在這裡吃喝也不方便,我們三個人一起,還能省一點,你看怎麼樣?”方曹和方芳是親兄妹,也不用避諱。

方曹:“可以嗎?”如果可以的話,他當然更加高興了,他沒有想到張孝軍還為他考慮到了,頓時,心裡更加滿意張孝軍了。

可是,方曹不知道,張孝軍也有自己的打算。方曹一起過去了,撿柴挑水就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情了,方曹可以一起幫忙了,完美。

張孝軍:“當然可以,這有什麼不可以的?”

方曹:“那好。”

張孝軍又對林隊長道:“大隊長,我們同意每年扣15塊錢的押金,那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搬過去?”

林隊長:“你跟我一起去大軍家,把協議簽了,鑰匙在大軍那。”

張孝軍:“哎,好。”

林大軍把從島上帶來的東西拿出來,還有一些蛋糕。

林珍看著,拿起一塊小蛋糕:“這是大姐自己做的嗎?好香。”

實際上是林依依從系統商城買的,最普通的蛋糕,就雞蛋、黃油、牛奶和麵粉,四四方方一塊一塊的,但是因為最普通,所以看上去跟自己做的沒什麼區別。

林大軍:“嗯,大姐做的,可好吃了,你快吃吃看。”他在大姐家的時候就吃過了,這是特意帶來給他媳婦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