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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西幻)骷髏貴公子

魔法免疫?特薩心裡震驚地閃過這個念頭,正好跑到剛才雷伊走出來的門口,黑騎士的大劍正安安靜靜地躺在那裡,特薩立刻減緩了速度,彎腰撿起……撿起……撿……

特薩繼續向前跑,順手揉了揉因為試圖撿起那其重無比的大劍而差點扭傷的肌肉——以前看亞倫和尤利塞斯天天揹著黑騎士大劍到處跑,沒覺得吃力啊?果然黑騎士的體能不是黑魔法師能比的麼?

欸,等等,修拉一個黑魔法師,為什麼會有黑騎士大劍?

一邊這麼腦補著無關緊要的事情,一邊在魔法杖表面凝結出七八根冰錐,徒手扔了過去——很好,有一根歪打正著砸中了!

——恩,這怪物果然也免疫物理攻擊。

“你殺不了它的,特薩。”雷伊退了一步,讓自己離戰鬥圈子更遠了一點,視線一刻不離地盯著特薩,“這是名為忠誠的怪物,它與我們殺死過的讒言、思念、貪墨、執著、勇敢,還有其他東西都不一樣,你不是他們效忠的物件,忠誠就不能為你所殺死。”

特薩瞭然,一邊迅速地繼續逃跑,一邊開始吟唱束縛的咒語,花了好一會兒,才把那個暴躁的怪物重新捆了起來。

“雷伊。”特薩氣喘吁吁地坐下來休息,順口抱怨了兩句,“你偶爾可以……從老師這個角色裡脫離出來、給我這個當學生的搭一把手。”

雷伊尷尬地偏了偏頭:“我的魔法力……透支了一點。”

“啊?”特薩艱難地重複了一遍,“你的魔法力……你是說,修拉的魔法力……透支了?!”

雷伊活動了一下下顎骨:“特薩……我也是人類。”

特薩條件反射地打量一下他那一把怎麼看都和“人類”這個概念有點距離的骨架。

雷伊:……

是的,修拉也是人,然而他在諸位魔法師心目中的印象實在是距離“人”這個概念有點遠。比如在特薩淺薄的印象中,師修拉的魔法力應該如同浩瀚無邊的大海,無所不能而且無窮無盡,根本不應該存在耗盡的時候。所以聽到他這麼說,特薩忍不住好奇地湊了過去:“你怎麼了?是不是生病了?怎麼會耗盡魔法力?”

“我是個人類黑魔法師,不是神明,特薩。”雷伊重複了一遍這個事實,“要是我還有肉體在這裡的話,我甚至不可能用黑騎士大劍,憑藉劍術打敗那九個怪物中的任何一個,畢竟我只是個以身體孱弱著稱的魔法師。”

特薩若有所思地看向他空空如也的雙手,沒有魔法杖的師也只能用出一些基礎法術,所以他到底是做了什麼……

“我其實從一開始就沒怎麼學會如何來操作白骨走路。”雷伊用右手握住左手,把腕關節卸了下來,讓特薩看連線兩者的纖細魔法力,“所以我一直把魔法力細化成絲線,牽動全身來行動,就像木偶一樣。所以這種狀態下用大劍去打鬥,純粹是魔法力消耗。”

在沒有魔法杖的情況下,將魔法力細化成線,操縱身體像一個最強大的黑騎士那樣拼命地動,這種消耗之可怕,特薩估算了一下自己,估計撐不到七八分鐘。

然而雷伊用這種方法應付了九隻怪物,足足支撐了一個小時多。

特薩突然有點心酸,一個沒有魔法杖的黑魔法師,用唯一能動用的、消耗恐怖的方法,拼盡力量也要去找她,即使安靜了那麼久的情況下她很可能已經死了,就算找到了,也很有可能只是一具幾乎被啃食乾淨的屍體,這個男人也沒有放棄。

“雷伊。”特薩踮起腳,伸手去觸控那個骷髏面部白骨的輪廓,“我會變強,一直變強,強大到足夠站在修拉的身邊,也不需要被擔心。相信我,總有一天,你可以不需要擔心我,不用總是來救我。”

回答的聲音略微有點沉悶:“我知道,不過有能擔心的物件,其實感覺不算差。”

特薩沒說話,瞪了好一會兒,聽著雷伊抬頭四處看了看,牙齒縫隙裡擠出一聲輕笑:“真是沒想到,有一天會被困在忠誠者的墳墓,被迫要求向卡佩家族效忠。”

特薩詫異地仰起頭:“真的沒有辦法出去?我記得你以前是殿前魔法師,不是應該也是卡佩家族的附庸,為什麼這些騎士要難為你?”

“呵,忠誠麼。”雷伊抬起頭,把法師袍的帽簷拉低了一點,擋住了大廳頂上的光線,“說實話,那真是一件遙遠的事情。”

雷伊似乎並不很願意提及當年他在奧斯庫特的日子,那些在世人眼裡,是師修拉一生最輝煌的歲月,在他本人這裡,似乎恰恰相反,需要被極力忘懷。

“那我們……是真的出不去了麼?”特薩看著剛才被雷伊抓破的牆壁已經徹底恢復了原樣,忍不住提出了這個帶著一些絕望的可能性。

“說實話,我覺得我們肯定能出去,外面的人一定已經找到了我們的位置。”雷伊的聲音倒不沉重,還有一點心思在開玩笑,“我並不是真的相信有人強大到能來救我們,但是我相信你哥哥一定會說‘困住我妹妹的東西馬上給我毀掉’,死神在上,我發自內心地相信,假如世上果真還有其他神明存在,那一定是詛咒之神,他與蘭斯洛特·拉爾森同在。”

☆、chapter 20

不知來源的光亮照在臉上,刺激著因為被囚禁而緊繃的神經。

雷伊需要一點時間來專心恢復魔法力,正垂著頭,安靜地坐著,特薩靠在他身旁,盯著天頂發呆。

這些亡靈騎士們拋棄了妻子母親,背井離鄉,為了自己效忠的物件拋棄了一切,連死後都不得安寧,這就是他們如今扭曲墮落的原因麼?

“特薩,假如你要了解一個人,一定要知道這個人會為了什麼而發瘋。每個人都有著心底深處最在意的一樣東西,人們為了那樣東西可以不惜一切,陷入瘋狂。假如你想要了解一個人,那你一定要知道他的那個東西是什麼,假如那個東西不是你,那就隨時做好被背叛的準備。但是不要害怕背叛,為了守護自己所愛的東西而瘋狂,那本身也是美麗的事情。”

她回憶起來,特維爾曾經這麼說過,對著尚且年幼、還不能理解這話裡面意思的特薩,這麼說過。

“特薩。”他膝蓋上攤著書本,明明還是個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孩子,卻那麼冷靜而睿智,“每個人一生只能真正地在意一樣東西,因為總會有時候,要你將你最在意的事情們放在一起,要你捨棄。你總會知道,自己真正在意的東西是什麼。”

特薩想起來當時自己幼稚可笑的回答:“可是……可是我要是真的喜歡兩樣東西怎麼辦?”

特維爾笑了起來:“那你就去變強吧,強大到沒有人能逼你取捨,強大到足以任性,足以隨心所欲,那樣就好了。”

“特維爾,你最在意的東西是什麼?”她瞪大了眼睛,這麼問他。

特維爾放下書,俯身抱起小小的特薩,想了想:“曾經,我以為我最在意的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