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方孝孺的奇葩操作!(第1/2頁)

作品:《大明:我為皇太孫

感受到周圍極不友善的目光,楊士奇如芒在背,瞬間明白了什麼叫‘眾失之的’。

他沒想到方孝孺在蘇州府大殺一通後,官聲竟還能如此高漲。

沿途的混亂他是親眼所見,負責治安的警衛軍分身乏術,根本就顧不過來。

可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百姓依然站在了方孝孺這一邊。

大明立國才不過二十六年,地方官竟已墮落至此?洪武皇帝行鐵腕手段年年懲貪竟是這樣的結局?

明白過來的楊士奇沒有憤怒,也沒有懼怕,而是感到深深的悲哀。

大明文人沒有出仕時,都是喜歡以教習的身份教化萬民,授業解惑,可教出的來的都是些什麼?

官官相互?黨同伐異?又或榮華富貴?

他突然間有些明白大明的儲君為什麼要一直留著並且重用政見不合,又屢屢頂撞朝堂的方孝孺了。

有人選擇權力美色,也有人選擇一世清白,後者只要還有一個能站在朝堂,那正義的聲音就不會被埋沒。

文能安邦,武能定國,當兩者皆不可得的時候,擇其優而仕便是最佳的選擇。

大明的皇太孫不是不知道朝堂內外的人心,而是已經看到了更遠的地方。

權力需要制衡,需要約束,而像方孝孺、王叔英這樣心懷正義的人就是最佳的制約利器。

因為他們的心中只有國,沒有家。

這樣的人也許稱不上國士無雙,但卻真正做到了以身許國。

“諸位,誤會啦!誤會啦!在下乃翰林院編修楊士奇,奉旨記錄警務部下轄各府,各司平冤昭雪事宜,一路行來目睹沿途百姓多有流離失所,這才認為右督御史方大人行為欠妥,不應逞一時之快,以致治下混亂,民生凋敝。”

楊士奇的話半真半假,他確實是奉旨隨同出京,也需要沿途記錄,但翰林院編修純屬杜撰。

這個職位六品七品的都有,不會引關注,而戶部主事官居四品,與知府同等,亮出來就暴露了。

“原來是京師來人,是我等過激了,還請諸位大人恕罪。”領頭的青年子連忙行禮告罪,隨後誠懇地說道“各位大人可不要被表象所迷惑,方大人為官清正,是難得的好官啊!”

“是啊!方大人一心為國,含淚親斬同知李諜李大人,我等皆為之欽佩。”

隨著兩個人先後開口,周圍之人的臉上開始出現動容的神情,紛紛開始為方孝孺求情。

“諸位大人有所不知,同知李大人與知府不同,他所貪之財沒有挪為私用,皆用解於民間疾苦,家中清貧數十年,然國法無情啊!貪就是貪,各位大人沿途所見之民都是受過李大人恩惠的,為了不受到牽連,授人以柄,方大人法外開恩,親自送別這些人離開蘇州府,方大人是好官吶!!”

“對!方大人是好官吶!!各位大人既是與方大人一樣奉旨辦事,小人在這裡求各位大人一定要在陛下與太孫面前為方大人美言幾句啊!”

“小人等求各位大人開恩!為方大人仗義執言!!!”

“求各位大人開恩!!!為方大人仗義執言!!!”

“求各位大人開恩!!!為方大人仗義執言!!!”

。。。。。

隨著楊士奇亮出身份,茶舍內外所有人全部跪在地上開始幫方孝孺求情。

世間的事情太過於複雜,身在最底層的他們不知道誰好誰壞,但他們知道誰是在真正為民辦事。

一個貪財官員,最終的目的卻是為民辦事,這到底是對是錯?答桉沒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