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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請讓我安靜的紈絝+番外

可她卻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自己之所以還會對人有惻隱之心,之所以還能幸福的去培育一個繼承人,全都……因為那隻猴子。她竟然忘了當初自己是如何從一個冷血無情的人走到如今的。

就因為那人一直都在,久而久之,她竟然忘記了她的存在,忘記對自己而言,那隻猴子有多重要。忘了,自己的不幸,已經被那隻猴子給的溫暖塞得滿滿的。

她後悔了,從未如此後悔過……

“用這桃花釀幾罈子酒吧,她……最喜歡喝酒了……”轉身,對著管家說。管家點點頭,吩咐下人去。

“孃親,你還在……生我的氣嗎?”

小人拉著她的衣襟,她皺著眉頭,一瞬間,她有點想殺了面前的人。是她教育她,不要手下留情,以最小的利益換取最大的利益,她的劍法,也是自己親手教出來的。卻不知有一天,那把劍,竟然用在了她最重要的人身上。

“你只要記住一件事,她,是你爹,沒有她,你不過是個流落街頭的乞丐。練劍吧……”

她轉身離開,小孩子並沒有做錯,只是,她的心再也無法和她挨近了。果然,她是個自私的人,什麼慈母,不過是偽裝罷了。那隻猴子,永遠比任何人都重要。

只是……她還能後悔嗎?

侯景穿回來這個世界,已經半年了。這半年時間,她接手了李琦的藥店,從林菀房子搬出來。畢竟自己都不是李琦了,總不能霸佔別人的老婆。更何況,她怕李琦知道自己還跟她老婆住一塊,會抄刀殺了自己。

而林菀,每一個星期都會過來,嚷著讓她快點穿回去,可她呢……總提不起勇氣。萬一回去還是那樣呢?愛情最可怕的地方,不是讓兩個陌生人死心塌地在一起,而是彼此成仇。讓兩個相愛的人,恨上對方……

有一天,店裡來了一對老夫婦看病。老婦人一個勁兒數落老頭子,說他都一把年紀了,還把自己當成小青年爬那麼高換什麼燈泡,這下好了,腰閃了。而老頭子呢,只是笑笑,很無奈的說,

沒辦法,誰讓你怕黑。

胡扯,我怎麼可能怕黑!老婦人口是心非,戳了下老頭子的手臂,小聲說,醫生還在呢,也我留點面子。老頭子呵呵的笑著說,好好好。

侯景勾著嘴,看著他倆的互動,很是感慨。叫老頭子過幾天再來換藥,結果等了一個月也不見老頭子,後來她才知道,老頭子回去沒過幾天,從屋頂摔下來,再也撐不住,走了。

老頭子下葬的那天,侯景去了。老婦人穿著喪服,抱著老頭子的遺像,唸唸有詞著,侯景靠了過去才聽見老婦人說,傻子,我不是怕黑啊,我只是怕你不在我身邊,活了那麼多年,為什麼那麼遲鈍到死都沒明白?

陪伴嗎?

侯景捂著自己的心臟,喉嚨一澀。終於,她想通了,原來,她錯了……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就越容易忘記自己的初心,越在乎,越容易迷失了自己。她竟然忘記了自己當初是懷著怎樣的心情想要和蕭筱妍在一起的,忘記當初的自己,只是想靠近她,擁有她,給她幸福而已。

可是過了五年,她的這種只想陪著她的心情變成了獨佔欲,變成了一味的擁有,越是自私,越是固執。忘了,所謂陪伴,才是最大的長情。安安靜靜陪著她,和她一起變老,不就夠了麼?

勿忘初心啊……她和蕭筱妍,都忘了這淺顯的道理……

打了電話,等林菀過來以後,吩咐她記住將她送進醫院,最後,笑著對林菀說,我把你的李琦還給你,好好珍惜。隨即,用刀子戳往自己的心窩……

醒來,已然是另一個世界。一路小跑穿過庭院,直往桃花樹。在那裡,她終於得見。

又是一年花開,她離開了一年了麼?

蕭筱妍正伸出手,接著花瓣,覺察到有人來了,她扭頭,瞅了侯景一眼。

侯景裂開嘴,露出兩顆大白牙,

“要包養猴子嗎?”

end…………………………

作者有話要說:一年前,也是在七月底或者八月份的午後,我喝了點酒,然後寫下一些話,在文的結尾處,我說,請再多給我時間些,多等我下,久一點,再久一點,直到有一天,我擁有足夠的勇氣,去爬山涉水,披荊斬棘,與人群裡找到你,然後伸出自己的手臂,笑溫柔而靦腆,然後告訴你:我可以擁抱你!笑得像個找到至寶的孩子……

一年以後,唯一沒變的,還是那份心情。一直以來,都輕描淡寫,假裝自己從來沒愛過。可我真的有愛過麼?

文就到處結束,謝謝各位一路以來的追隨和支援,我們下部文再見。到時候,最遲,我會在年底開文,希望到時候還能再見到你們。

別問我下部文為什麼還素女扮男裝,因為我喜歡啊,哈哈哈,好了,不讓你們吐槽了。

哦,最後,最近跟個作者聊了幾句,那位說,她的下部文主角,找的,就是我這樣的,她要虐死我,要把我捆了好好研究下。我哭暈在廁所,起不來了,我只想找個溫柔的大姐姐,好麼?但是她卻要把小攻的指甲全都拔下來讓情敵送到女主角面前,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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