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他應該有疼痛的感覺

作品:《少年郎之前世今生

“來來,沈靈,看一看,瞧一瞧,認識不認識?熟悉不熟悉?”蒙宛童嬉皮笑臉,輕蔑地說道。

一聽蒙宛童問到自己熟悉與否?認識與否?沈靈連忙駐足細看,國字臉,留著犄角大八字鬍,濃眉大眼……

“好像與王叔的相貌,長的有幾分相像?莫非他……”

雖然有猜測,但是沈靈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只好遲疑地說道。

“什麼想像?什麼幾分?這就是王叔,大秦王家族人,姓王名元參!”蒙宛童給予了肯定的答覆。

“啊?”沈靈依然不敢相信,立即更近一步,再次進行辨別。

不過,聽到蒙宛童確定之後,再一仔細看,還真的是越看越像,不,不僅是像,那就是王元參王叔。

剛剛才與王叔分開幾個小時,如今竟然能在這裡看到他的陶俑,沈靈更加感覺到有些玄而又玄、神乎其神。

對於這個世界上許多奇怪的現象,沈靈早就見識的多了,雖然今日裡再一次重新整理了自己的認知,不過,接受能力強的沈靈馬上就坦然了。

因此,再次看了看陶俑,沈靈還似乎玩起了“找不同”的遊戲,一番比對後竟然說道

“陶俑的鬍鬚挺好看,不過,下午見到王叔時,怎麼沒見到他留著鬍子呢?”

“古人云身體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秦人素以須為美。所以,剃去鬍鬚是一種不孝的行為。

秦朝還專門有一種刑罰為‘耐刑’,即強制剃除鬢毛鬍鬚而只保留頭,這種刑法,似乎犯人並不受罪也無所謂。

但在當時,卻也算是極為嚴厲。因為從法律層面來看,它屬於一種恥辱刑,是對犯人加以侮辱,損其名譽,使其精神上遭受到巨大痛苦與折磨的一類刑罰。

當然,現代社會上的一句俗語“嘴上沒毛,辦事不牢”,就與此也有關係。

鬍鬚的有無、長短,往往是一個人資歷與成熟的象徵,所以,在以前,成年男子都有留須的習慣。

但是,現如今一把電剃刀卻改變了一切,王叔也算是適應潮流,與時俱進。”

說完之後,蒙宛童似乎是有意尋找什麼,一會向左,一會向右,直到走到了第五列,在正中間的地方,看到了其中的一個陶俑之後,蒙宛童大步上前,就是左右開弓。

“啪、啪、啪、啪”,幾個耳光打了過去,之後感覺還不過癮,大聲嚷嚷道“沈靈,來來,你也來幾下。”

沈靈是為了攔下蒙宛童,這才快步上前,不過,打眼一看。

這是一名馭手俑,只見他身穿長襦,外披鎧甲,臂甲長及手腕之處,手上還有護手甲,就連脖子上,也是圍有頸甲。

頭上帶著巾幘及長冠,田字臉,留著絡腮大胡,看上去就是一副血氣方剛,兇猛無比的樣子,讓人不難猜測得到,此俑的真身,也定是一位脾氣暴躁之人。

回想一下,貌似有點像上次拿鞭子抽打自己的那個警官“難道,這是你的那位孫叔?”

面對滿臉懷疑的沈靈,蒙宛童依然怒形於色“不是他是誰?打他!來,打他!狠狠的打他!”

“我不。”沈靈連連後退。

“就是他上次一連抽打了你六鞭子,下手狠毒,令人憤恨,難道你不生氣?”蒙宛童貌似不解的樣子。

“怎麼能不生氣?不過,立場不同,角度不同而已。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況且事情已經過去了,現在怎麼可能生氣?再說了,生氣有用嗎?沒有用地,生氣也只能是讓自己內氣鬱結,傷肝傷身,你說你何必呢?”

上次身上的傷早就好了,更何況,好了傷疤忘了痛。

再說,這些都是陶俑,沈靈哪敢造次?如果手勁大了,損壞了文物,那可是違法的。

哪知道,蒙宛童偏是不依不饒“今天,你不打還真不行,你不打還就不讓你走。”

拖拉著沈靈走到孫警官身前,拉起沈靈的手,就往“孫警官”的臉上扇了一個耳光。

“哎哎,過分了啊,你說你給他一個土人費什麼勁?小孩子脾氣啊?望梅止渴,阿Q的精神勝利法嗎?他又沒有感覺。”

蒙宛童撓了撓頭,好像這個時候才明白過來似的

“是啊,我怎麼給忘了。哎,可惜了,如果不是八百年前,軍中出現叛徒,破壞了機關,打破了氣機,否則,你打他的話,他應該有疼痛的感覺。”

“他們有感覺?你在這裡打他,他人在外邊有感覺?”沈靈再一次感覺到匪夷所思,似乎顛覆了自己的三觀。

“當然,以前的時候,這些陶俑都是有知覺和感覺,他們與原身真人心脈相通,如今可惜了。

算了,走走走,我帶你去看其他的,這裡不看了,後邊還有幾個你也認識,都是審理我們的兩位叔叔,看到他們,心裡就窩火。”

似乎是不想看沈靈磨磨蹭蹭的笨樣子,走到一號坑邊沿的時候,蒙宛童架起沈靈的胳膊,稍一用力,兩人瞬間就飛起三四米高,輕輕鬆鬆地落到了供遊人觀賞的走道里。

從一號坑的出口走出後,蒙宛童說道“三號坑是指揮所,特別小,我們就不去了,牛大力牛叔就在那裡,還有高良薑看的那本《秦末之跡》的作者古山龍,令人綁架你的黃杞他伯父等等。

至於其他一些人,你還都沒有見到過,也更不知道。”

說罷,就帶著沈靈來到了二號坑。

與一號坑不同的是,二號坑中,大部分的區域還沒有開採,縱眼望去,有點像是波浪形狀的一條條大鼓包。

路過東北角,在蒙宛童的提示下,沈靈先看到的是甲字臉雷警官,留的是矢狀小八字鬍,他是一名立射俑,這在兵馬俑中是一個較為特殊的兵種,位於二號坑的東部,所持武器為弓弩。

此時的雷警官身著輕裝戰袍,束挽髻,腰繫革帶,腳蹬方口翹尖履,裝束上輕便靈活。

後面,緊接著見到了為自己做筆錄的周警官,申字臉,留著三滴水鬍鬚,他也是一名立射俑,怪不得當初與雷警官分作一組,對自己進行審訊。

原來,在兩千多年前,人家就是一對好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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