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二百二十二走出張家(第1/2頁)

作品:《歲月如歌之雲水謠

於志遠越聽,腦袋越昏眩,這還是自己,連累了他們母子。

哥,你究竟想幹什麼?我娶黃花閨女你破壞,我娶雲兒,你來傷害,你究竟想幹嘛?

難怪雲兒,怎麼也不說,不,她說過,就是那天,哥裝鬼嚇她,說了一次,再也沒有說起過,是怕給我說了,我也不信吧?

是我都不會信,於志遠擦乾她的眼淚,“英兒不哭,爸爸現在知道了,一切災難,爸爸都會解決,你一定要乖乖聽話,這個家,你過得不快樂,爸爸帶你走,好不好?”

“爸爸。走不了了,我和他過了婚書,是他們家的人,張小寶答應了媽媽,會對我好的,她還對媽媽誓。

這麼久,一直都是他護著我。他奶奶和媽媽,想打我,他就去找爺爺。和爸爸幫忙。”

於志遠想起,雲兒說,於英已經嫁了人,帶回去,名聲也不好,以後說婚事,都成了二婚。

那就儘量保證,女兒不受欺負,今天,必須把這個事解決了,不然,我走的也不放心。

張大勇的話,在外響起,“親家,談完了嗎?吃飯了,一會冷了,就不好吃。”

於志遠拉著女兒,站起身走出門來,“唉,我就來了解一下,女兒在這習不習慣,你看看,這小可憐離開家,哭的那個傷心哦,得有多思念媽媽啊這是!

今天,我就帶她回去,看看她媽媽,一點思念之苦,反正是童養媳,還沒有成婚,帶回去兩年,你再來接。”

“你這不行啊,親家,那有媳婦,回孃家兩年的?”

“我說行就行,你家又不缺人,我們都是明白人,我已經說了,你們兩年後來接人,這是我的底線。”

張大勇知道,這事,沒有轉圜的餘地。

“張小寶跑上前來,“岳父大人,你不能把媳婦,給我帶走了,我答應岳母,一定照顧好小英,我沒有做到,你罰我可以,但是,你不能帶走我媳婦。”

“你岳母答應,我可沒答應,我說了,兩年後你來娶她,那時英兒八歲了,現在才六歲,一個幼小的孩子,做什麼媳婦?”

於志遠心想,哼!八歲了,老子也不會讓你帶走,我要拖你,拖到女兒夠16歲,你再來娶,到那時,英兒想不想嫁你,就不是我管的事。

張大勇一口話,堵在心口,說不出來,難的是,親家,還許個兩年之約。

當然也知道,這是自己家理虧,也不好說,心裡只罵那個傻媳婦,你沒事,去欺負一個,六歲孩子幹嘛?這不,撐腰的來了嗎?

“那好!親家,說好了兩年哦,我親自帶著孫兒來接。”

於志遠心中冷呵!你來了又怎樣?說的好,可以接,說的不好,別做夢。

“那親家公,今天我帶她回去,他媽媽,老是半夜哭著醒來,念想著於英,不然,我今天都不過來。”

於英焦急的喊著於志遠,“爸爸,媽媽哭了嗎?是不是很傷心?”

於志遠偷偷的,給她眨個眼睛,於英秒懂,爸爸說謊,是在騙爺爺。

說好事情,於志遠心裡,也輕鬆了不少,只等什麼時候回家了?

張老爺子把於志遠他們,帶去了廳堂,劉芳已經張羅著飯菜,正等著他們來。

於志遠走進廳堂,看著桌上,還算蠻豐盛的,他並沒有去在乎吃啥。

劉芳裝得蠻好的,“親家?談完了?談完了來坐,吃的不是很好,你請多包涵。”

於志遠並沒有跟他們客氣,坐在上桌,把女兒拉在自己身邊坐下,大圓桌子,也分不出主次來。

張大勇一看,也沒說什麼,他坐在於志遠身邊,為他斟酒,張小寶馬上坐到於英身邊。

兩婆媳,看見他家的寶貝,兒子,坐在於英的下手,心裡都是一團火在冒起。

想把張小寶,拉到一邊去坐,但是張小寶,瞪著她們,你們敢拉,我就敢告狀,你們欺負我媳婦的意思。

整得兩個婆婆,滿臉都是難看,但還是擠出笑容來。

於志遠看著於英的婆婆,李春華吃飯的時候,嘴唇是腫的,被鹽,醃得疼的,吃東西呵呵!很不利索。

又不知道,是誰打了自己,她在桌子上,又不敢罵人,怕公公又叫相公修理她。

張大勇呵呵一笑,“親家,在哪裡高就啊?”

於志遠挑眉,朗聲道“沒啥高就?就是出去跑了一次差,英兒,你吃快點,你團長二哥,還在等著你呢?他這次去省城,給你帶了一個禮物,要親自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