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八章 以惡制惡(第1/2頁)

作品:《重生之驕陽似我

“你剛才說要想邵平過的不好,有很多的方法。到底是什麼方法?”

醫院的走廊裡面,看著氣喘吁吁追上自己的王春香,李陽勾起了嘴角。

其實剛才跟王明貴說的那些話,他根本就不是對王明貴說的。

雖然跟王明貴沒有什麼接觸,但是透過朱老五的描述,李陽就已經知道這個人是什麼脾氣秉性了。

老實人,心眼好,可也沒什麼主見和本事。

相比於王明貴,反倒是那天在邵平辦公室前有過一面之緣的王春香,讓李陽印象更深一些。

李陽現在還清楚的記得那天在邵平辦公室門口,聽到這女人的話。

雖然委身於邵平,可是這個女人似乎對邵平沒有一點的感情,也不是為了追求單純的身體快感。而是目的非常明確的想要從邵平那裡得到好處。

這在道德上令人不齒,可是這至少證明了一件事情——王春香是個心裡有主意,而且敢作敢為的女人。

而且說實在的......

在當下下崗潮馬上來臨的96年,類似王春香這種出賣自己身體,只求個生計的女人......社會上不罕見。

俗話說得好,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飯都吃不飽的情況下,人的道德準繩肯定是松的。

生存,才是個體所要考慮的要問題。根據馬洛斯理論,生存也是需求金字塔的塔基。

在後來,李陽聽說過很多下崗時期的事情,其中很多的事情其實不能從道德層面上去審視。

比如兩個例子。

第一個,李陽在上大學後曾經有一次聽祖美蘭說起,綏城市一個曾經在水泥廠上班的女工的事情。這個女工的丈夫因病去世,留下了兩個孩子。98水泥廠關停,她也隨之下崗。家裡就她一個勞力,這個女工就在工地給人抗水泥打零工賺錢,日子過得貧困的很。

後來有一天,她下了班之後回到家,現兩個孩子正在哭。一問之下才得知,鄰居家晚上燉了肉,看倆孩子眼巴巴的可憐,就給盛了一小碗過來。兩個孩子太久沒吃過肉了,可能是太激動一下子沒拿住,肉掉在地上被家裡養的大黃狗瞬間吃掉。

鄰居家也不富裕,看到之後也就沒再給倆孩子盛肉。就這麼,兩個孩子心疼的哭了一個晚上。結果當晚,這女工就拿了工錢,去肉店割了塊五花肉,給兩個孩子燉了紅燒肉。

緊接著第二天,兩個孩子沒上學女工也沒上班,引起了鄰居的警覺就踹開了門。現娘仨已經口吐白沫,沒了氣息。後來警察過來調查,現那紅燒肉裡兌了耗子藥。

第二個,同樣是李陽在上大學之後,聽胡小寶說的。說林業局有個挺漂亮的女職工,oo年的時候下了崗,她老公不務正業,沒什麼本事。下崗之後沒什麼收入,家裡飯都吃不上了。後來這女工心一橫跟她老公離了婚,之後就做起了半掩門的婊子。因為沒下崗之前在單位裡就屬於一朵花,得知她當了半掩門之後,之前挺多單位裡的男人都特地過來光顧。靠著這些收入,女人把兩個兒子供到了高中畢業,還在綏城市裡給兩個兒子一人買了一套門市房。

這兩個女人誰錯誰對?

第一個女人有骨氣,有氣節。可是在那樣一個下崗潮的大環境裡,憑藉她一己之力想養活兩個孩子是不現實的。第二個女人輕賤,人盡可夫。可是......她在那場浪潮裡活下來了,還供養出了兩個接受完了義務教育,學歷出了社會平均水平的兒子。

你說她輕賤麼?

艱難的生活中,沒有誰可以真正的理直氣壯,罵她不知廉恥。

不過,是為了生活而已。

在李陽看來,王春香也是一樣的。

此時,看著王春香目光中的憤恨和堅定,李陽淡淡一笑。

“嫂子,我且問你,你是想讓邵平怎麼個不好法?要是隻想讓他丟了工作沒了臉面,那這事兒簡單。反正明貴哥現在也知道你和邵平的事情了,不光是明貴哥,周遭的人都已經知道了。你不怕丟臉,就去邵平家鬧,去商業局鬧,把這事兒弄得人盡皆知,他自然就過的不好了。”

“輕。”

聽到李陽所說的,王春香抿起了嘴唇,堅定的說到。

“我不是那種守不住褲腰帶的女人,跟他睡覺,就只是每個月讓家裡有個進項而已。你明貴哥的身子骨不好,我見不得他每天起早貪黑的糟蹋身體。可是......家還是要養,孩子也要花錢用度。你沒見過我們家孩子,學習可好了.......邵平那個王八蛋,瞞著我十年以上工齡每個月都能領二百塊基本工資的事情,我實在沒了辦法,才跟他滾帶到一起去的。家裡現在這個樣子,我和你明貴哥已經回不去了。家都散了,如果僅僅是去他家鬧,去商業局鬧,又能怎麼樣?李陽,男人和女人不一樣。一樣是出軌,老爺們可能還會被別人羨慕。可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