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學渣小童萱,家的味道(求訂)(第1/4頁)

作品:《離婚後我走上了華娛之巔

碼字,碼字,碼字。

沒人,也再沒什麼事情打擾的池默,老老實實苟在書房碼字。

不用琢磨不用想,內容都在腦中,以時三五千字的度,簡單而又快的搬到電腦上,一章一節的儲存。

寫小說的,如果都能這麼的照著抄式碼字,讀者們可就幸福了。

個個日更三五萬字,爽到起飛。

……

“做個魚就成,雞鴨不用…”

“沒什麼胃口,清淡的就行…”

微訊語音回覆了沐星絨,池默看了看時間,下午三點半,真快。

《何以笙簫默》第一章·重逢75oo字,第二章·轉身58oo字,搞定。

如果不是昨晚被冷青檸巨坑,估計現在都能碼完第三章·靠近62oo字,那再加上第四章·命運的近1萬字,第一節部分的近3萬字,今晚能全部ok。

整本書,一共三節部分,算上幾篇翻外就是四節,共計12萬字。

今天年三十兒,年初二後半下午前往南金,年初三上午祭拜完養父母,直接返杭,爭取當天晚上全部碼完。

想到這裡,池默碼字的雙手微微停頓了一下,旋即搖了搖頭繼續碼。

《何以笙簫默》小說,並沒有‘路遠風’這個角色,電視劇版路遠風是女主趙默笙的攝影同事兼好哥們兒。

最初喜歡並追求男主何以琛的妹妹何以玫,後來由於跟女主趙默笙大學舍友兼閨蜜‘林少梅·蕭筱’意外酒後了一夜,再後因懷孕烏龍而在一起。

池默想的是,要不要在小說裡將路遠風的角色寫進去,但想到如果電視劇版跟小說完全一樣,也不太好。

起碼電視劇版多一個路遠風這樣的角色,能多少增加一些新鮮感。

當然,最後一點,也是他的原創寫作能力,不一定能將路遠風這個角色完美融進小說裡,從而產生割裂感。

‘何以笙簫默’原著作者,可是整整寫作打磨了兩年,一舉成名。

人送親切外號‘漫烏龜’,畢竟一本12萬字的小說,寫了兩年;哪怕是女頻文,也是相當悠哉慢吞吞。

這要是擱在網路男頻小說,別說兩年12萬字,就是一年12萬字,甚至半年12萬字,基本上人氣也都能給你掉光光;最起碼也得一個月12萬字,摺合成每天4千字更新,是最底線的底線。

當然,如果寫的確實驚天地泣鬼神,周更月更什麼的,一樣能火。

但對於沒有什麼天賦的人來說,量大管飽,才能混上一口飯吃,不一定能吃飽飯,因為搬磚都比寫書掙錢。

池默沒有原創寫書或者編劇的天分,還是老老實實照搬腦中地球。

反正在這個世界,他就是原創。

……

叮咚、叮咚叮咚。

門開,一大一小兩個人頭。

“叔叔好,叔叔新年快樂…”

沐星絨左右手提著兩兜袋子,她的女兒童萱也是,提著小袋子。

“童童真乖,叫哥哥就好…”

池默摸了摸童萱的小腦袋,一邊接過她手裡的小袋子,一邊笑呵呵定言囑咐,叫什麼叔叔,我有那麼老嗎。

“大哥哥…”童萱一臉的童真笑。

沒再寒暄什麼,池默邀請沐星絨母女倆進了屋,兩個大人前往廚房,小丫頭童萱則是滿臉好奇的東張西望。

一年半之前,在她父親還沒有酒後出禍前,家裡也是住的大房子。

不過那時候還小,也記不住什麼。

只記得,她跟媽媽在現在的近乎毛坯房裡,住了一年多;眼下走進相對來說又大又好又暖和的房子,一時間童心好奇心氾濫,想摸又不敢摸。

萬一摸壞了,媽媽又要賠錢了呢。